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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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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6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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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6版:信息披露
    北京天鸿宝业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风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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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08-006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性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21日上午10:00时在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70号第四层公司礼堂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173,869,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9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树坪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合作开发河南三门峡市陕县“天鹅湾社区”项目》的决议:

      大会以173,869,572股同意,占本次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王波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和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到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