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合资协议及其它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孚日股份”)于2008年1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签署合资意向书的公告》(临2008-014)。
2008年2月22日公司与德国ALEO SOLAR AG(以下简称“ALEO”)在公司会议室签署了合资协议,公司拟与ALEO共同出资设立生产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资公司”),该合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作方简介
ALEO 是根据德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并在德国法兰克福上市,国际证券识别编码DE000A0JM634,注册地址位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Prenzlau 市Gewerbegebiet Nord,股本为13,030,400欧元,ALEO公司在欧洲生产和销售太阳电池组件。本公司与ALEO不属于关联方。
二、合作内容
根据合资协议,本公司和ALEO将共同出资在山东省高密市投资兴建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企业,双方平等持股,各占50%的股权。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初步定为1750万欧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资金来源均为各自自有资金。
该合资公司主要生产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产品将通过ALEO销售,ALEO前期将为合资公司提供适用的太阳能电池片。首期工程计划于2008年第三季度投产。预计在2009年底达到50MW的产能。
该项目产品为目前所有太阳电池中光电转换效率最高、制造工艺及设备相对成熟的技术产品。工艺复杂程度和生产成本相对较低,因而所需投资少、收益快。
三、合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ALEO公司是德国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之一,在德国和西班牙均设置太阳能电池的下游组件厂,公司此次和ALEO 的合作为公司涉足太阳能相关领域打下良好的基础并为今后带来较好的盈利贡献。
此次签署合资协议后,公司相关部门将与ALEO共同为尽快设立合资公司开展相关工作,待合资公司成立后,公司将另行公告该合资事项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带来的影响。
另外,公司于2008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成立山东孚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该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2008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山东孚日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月29日注册成立,并于2008年2月22日在该公司所在地举行了CIGSSe薄膜太阳电池组件研发及生产项目开工奠基仪式。该公司所投资的60MW CIGSSe薄膜太阳电池组件预计于2009年第三季度投产。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