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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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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7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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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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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2月2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编号:临2008-003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2月21日下午3:00在福建省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8年2月1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合并净利润为917,210,635元,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69,482,198元为基数,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6,948,220元,加上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455,725,950元,扣减分配上年度现金股利310,462,883元,实际可分配利润为2,005,525,482元。经研究,公司董事局提出以下分配方案:以公司发行在外股本总额1,001,493,166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股10股并发放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分红1,502,239,749元,余额503,285,732元予以结转并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该方案尚须提交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7、审议通过《关于核销2007年度坏账准备的议案》。

    2007年度,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核销,核销的坏账准备金额为21.62万元人民币。

    8、审议通过《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7年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永道”)的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255万元,董事局同意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续聘普华永道作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宜,由普华永道为公司提供审计、咨询及其他相关服务,聘期一年。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日本独资设立Fuyao Japan Co., Ltd.的议案》。

    注册地址:SKT Itabashi 4F,Itabashi 3-6-17,Itabashi-ku, Tokyo, Japan, 173-0004;会长:陈向明;注册资本:1000万日元;经营范围:玻璃及相关件销售、玻璃及相关件采购和玻璃及相关件物流及服务;资金来源:自筹;董事委派:公司委派陈向明、陈继程、张力生出任Fuyao Japan Co., Ltd.的董事;监事委派:公司委派李云宽出任Fuyao Japan Co., Ltd.的监事。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经自查认为:公司已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2)发行数量: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在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送10股并派送现金红利5元)并实施该分配方案之前进行,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若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是在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送10股并派送现金红利5元)并实施该分配方案之后进行,则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3)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禁止者除外)。

    (4)向原股东的配售安排: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将向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按一定比例优先配售,具体优先认购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发行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向本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按一定比例优先配售,剩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或采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发行方式。

    (6)定价方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具体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局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用途为:

    A.投资约30,000万元用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玻璃研究院技术改造项目;

    B.投资约46,071万元用于福耀集团上海汽车饰件有限公司汽车配套玻璃总成用装饰零部件项目;

    C.投资约89,640万元用于福耀玻璃(湖北)有限公司年产350万套汽车玻璃项目;

    D.投资约37,125万元用于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玻璃扩建工程项目;

    E.投资约37,125万元用于福耀集团(上海)汽车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玻璃扩建工程项目;

    F.投资约33,000万元用于福耀集团长春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玻璃扩建工程项目;

    G.投资约16,500万元用于福耀(福建)巴士玻璃有限公司巴士玻璃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工程项目;

    H.投资约24,750万元用于福建省万达汽车玻璃工业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套汽车玻璃扩建工程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首先确保上述项目的实施,如有资金剩余,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如募集资金不足,则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8)决议的有效期: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3、审议通过《董事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着有利于投资者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对于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拟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在本次发行当年实现的利润以及在截至本次发行时以前年度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为了确保本次发行工作顺利、高效地进行,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调整或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发行的数量、发行对象、网上网下发行数量比例、具体申购办法、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的优先认购比例、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起止日期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2)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所需金额、资金投入进度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时机,公司董事局可决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前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3)办理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证券存管、登记等相关事宜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事宜;

    (4)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本结构等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送公司审批机关、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及备案,同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聘请有关中介机构,组织制作本次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申报事宜;

    (6)批准及签署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7)确认和支付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各项费用;

    (8)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股票事宜的审核反馈意见,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条件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进行修订和调整;

    (9)若我国有关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重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局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出适当调整;

    (10)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11)本授权的有效期: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16、同意将李常青先生、林长平先生、孟林明先生三位独立董事的年度述职报告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本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4.3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借款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18、审议通过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支行申请1.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借款有关的保证合同、凭证等各项法律性文件。

    21、《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20、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决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3月12日。该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08年3月18日下午14:30时在福建省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间为:2008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董事局提请该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1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9)《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①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②发行数量;

    ③发行对象;

    ④向原股东的配售安排;

    ⑤发行方式;

    ⑥定价方式;

    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⑧决议的有效期。

    (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3)《董事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4)《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编号:临2008-004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2月21日下午在福清市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厚潭先生召集并主持,林厚潭先生、周遵光先生、朱玄丽女士三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局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以及其他相关通知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披露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证券代码:600660    编号:临2008-005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决定于2008年3月18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3月1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08年3月18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7年11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5)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关于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9)审议《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①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②发行数量;

    ③发行对象;

    ④向原股东的配售安排;

    ⑤发行方式;

    ⑥定价方式;

    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⑧决议的有效期。

    (12)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3)审议《董事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08年3月1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按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局邀请的嘉宾。

    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和代理人双方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08年3月13日-14日(上午9:00-下午5:00)。

    3、登记地点: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秘书办公室。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

    八、联系事项:

    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福耀工业村

    联 系 人:陈跃丹、林真

    联系电话:0591-85383777 0591-85382731

    联系传真:0591-85383666 0591-85363983

    九、其他: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关于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9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的下列事项此处无需填写
    11.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11.2发行数量   
    11.3发行对象   
    11.4向原股东的配售安排   
    11.5发行方式   
    11.6定价方式   
    11.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   
    11.8决议的有效期   
    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13董事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14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签署日期:2008年 月 日

    附件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8年3月18日的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738660。投票简称为“福耀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1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1.00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3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3.00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00
    5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00
    6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6.00
    7关于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7.00
    8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8.00
    9关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以及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9.00
    1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10.00
    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议案的下列事项--
    11.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11.00
    11.2发行数量12.00
    11.3发行对象13.00
    11.4向原股东的配售安排14.00
    11.5发行方式15.00
    11.6定价方式16.00
    11.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17.00
    11.8决议的有效期18.00
    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可行性分析的议19.00
    13董事局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20.00
    14关于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21.00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22.0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福耀玻璃”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60买入1.00元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福耀玻璃”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60买入1.00元2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福耀玻璃”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1《2007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660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0660     证券简称:福耀玻璃 编号:临2008-006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1亿元人民币,累计担保2亿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下属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109,618.11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福通”)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福耀集团北京福通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支行申请1.0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福通系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耀(香港)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8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合资经营企业(港资),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皇木场,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出资2,2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福耀(香港)有限公司出资75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经营范围:生产交通工具用安全玻璃、建筑装饰玻璃、其它工业技术玻璃;法律、法规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政策限制经营的项目,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未限制经营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曹德旺。2007年8月,北京福通顺利投产。截止2007年12月31日,北京福通资产总额为56,543.40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3,703.68 万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为22,839.72 万元人民币;实现营业收入7,450.9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502.25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北京福通: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北京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北京现代、奔驰、北京吉普、北汽福田、天津一汽等广阔市场,是主要的汽车工业基地之一。北京福通的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销售服务能力,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参与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为北京福通提供担保,系为保证北京福通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为北京福通提供的担保风险低,安全性高。

    (下转A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