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遵照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05年9月5日的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本公司于2005年9月6日与空中客车公司签订购买十架空中客车A330飞机的合同。上述交易事项经2005年12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于2007年6月28日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时变更飞机引进方式”等议案。根据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本公司拟变更上述十架空中客车A330飞机的引进方式,由购买方式变更为经营性租赁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2月25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通过如下决议:将一架A330飞机的购买权转让予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再从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处采取经营性租赁方式引进。此架A330飞机变更引进方式的议案经过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07年6月28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通过如下决议:将一架A330飞机的购买权转让予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再从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处采取经营性租赁方式引进;
3、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07年11月1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通过如下决议:将二架A330飞机的购买权转让予汇丰银行,再从汇丰银行处采取经营性租赁方式引进;
4、本公司董事会根据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于2008年2月21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通过如下决议:将六架A330飞机的购买权转让予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再从深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处采取经营性租赁方式引进。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将十架A330飞机由购买方式变更为经营性租赁方式引进,符合本公司的机队规划,有助于改善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