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基金定投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各相关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者。
二、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非LOF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办理“南方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南方高增长证券投资基金(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平安证券的网点申请办理相关南方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平安证券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
五、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2.平安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3.投资者需指定平安证券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六、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
七、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本公告第六条规则确定的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八、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或者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请遵循平安证券的相关规定。
九、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平安证券网站:www.pa18.com
平安证券统一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