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铝总公司(下称“中铝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旗下6家子公司股权,挂牌价总额达41.75亿元。业内分析认为,考虑到中国铝业在其招股说明书中曾承诺在市场条件成熟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公司收购其铝加工业务,不排除上述资产最终会花落中国铝业的可能。
挂牌信息显示,此次联合挂牌的六个项目分别为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60%股权、中铝河南铝业有限公司84.02%股权、华西铝业有限责任公司56.86%股权、中铝西南铝冷连轧板带有限公司100%股权、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中铝瑞闽铝板带有限公司75%股权。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5个工作日。
记者发现,此次中铝总公司拟转让的六家子公司中,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曾是中国铝业希望收购的目标之一。
由于中铝总公司目前从事原铝业务的主要下属公司包头铝业、连城铝业和铜川鑫光与中国铝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中国铝业在其公开发行A股时曾承诺计划在市场条件成熟时,向母公司中铝总公司收购其铝加工业务。该公司于2007年4月18日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承诺将于2007年年底前收购连城铝业的原铝业务。去年11月,连城铝业分立成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并由后者承担原兰州连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因此,兰州连城陇兴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即为中国铝业的拟收购目标。
中铝总公司在对受让条件的解释说明函中称,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即意向受让方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亿元以上,且净资产在500亿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须为合法存续五年以上的氧化铝和电解铝生产企业法人,且须同时捆绑受让上述六个项目。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时,须缴纳5亿元履约保证金,并一次性提供50亿元以上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中铝总公司同时声明,由于上市公司拥有强大的融资平台,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意向受让方为境内外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的优先考虑。
业内分析认为,在有色金属行业中,能够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从事铝业生产的中外企业已经屈指可数。而出让方提出境内外上市公司可享受优先受让权令中国铝业成为接盘者的可能性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