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作为金融期货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中国金融期货创新发展的历史使命,其平稳发展的意义相当重大。中国证监会正在“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下认真开展股指期货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为了推动股指期货平稳推出,稳步发展金融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推动股指期货安全上市和平稳运行,监管部门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制度。其中,开户实名制和跨市场监管机制的进一步落实将为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金融期货推出前夕,期货市场进一步加强实名制工作,根据证监会的要求,期货市场新的实名制自2007年12月1日起全面推行,严格了此前实名开户的要求,并新增了留存影像资料等新要求。这项制度要求期货投资者开户时必须本人持身份证亲自办理,期货结算账户户名必须与开户人姓名一致,并且期货公司将按规定留存投资者的影像资料。实名制的全面推行是监管层为股指期货推出所作的准备之一。新的实名制工作要求,既延续了期货公司开户环节的普遍操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增加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事后审核来加强对实名制落实情况的监控。可以说全面落实开户实名制并且配合事后审核将有助于防范开户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股指期货的顺利上市和平稳运行。
在全球前20大GDP国家和地区中,只有中国尚未推出股指期货,我国目前发展股指期货市场也就可以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借鉴国际市场上成熟的监管经验,为股指期货市场健康发展打好基础。跨市场监管机制的建立就是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情况做出的重大制度创新。
2007年8月13日,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在上海签署了股票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系列协议。此次五方签署的协议包括:《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备忘录》以及《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信息交换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反操纵操作规程》、《股票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个具体操作规程。作为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的具体落实,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内关于股票和股指期货市场跨市场监管协作制度的正式建立。
跨市场监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为股指期货顺利上市和平稳运行打好基础。中国证监会将加强指导、协调,督促五方按照协议的具体要求,积极进行监管协作,加强联系和沟通,提高监管效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及时采取有效的联合监管措施,防范并及时查处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股指期货交易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
中国资本市场作为新兴加转轨市场,需要在规范发展中不断进步。股指期货创新就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大局的重要举措。为了保证这一金融创新的顺利推进,监管层和业界机构及社会各届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从制度规范上强化了市场监督,保证市场三公原则,可以说股指期货开户实名制和跨市场监管协作机制的建立将为股指期货保驾护航,进一步推动中国金融创新进程,增强我国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