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主要规则和制度设计已经基本完成。证监会将适时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并在修改后发布实施
股指期货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将在对各项准备工作再做进一步的检验完善后,择机推出
⊙本报记者 周翀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中国证监会积极推进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市场功能逐步得到有效发挥,资本市场实现了重要的发展突破,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作用的范围和程度也日益提高。近日,围绕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等市场关心的热点问题,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以下是这次采访的主要内容。
记者: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股市继续保持上扬势头,但近段时间股市震荡明显加剧,请问如何评价当前股市的运行状况,2008年股市能否继续保持良好走势?
答:在中国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资本市场改革开放不断推进、金融市场流动性充裕的背景下,股市出现较快发展的势头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近一段时间,市场波动性明显增大,既受到了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也与资本市场的自身调整需要有关。我们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发展时间比较短,市场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运行机制尚不健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资本市场“新兴加转轨”的阶段性特征不会发生根本改变。
2008年是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的关键一年,既面临良好机遇,又面临进一步的挑战。我们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分析和把握当前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律、阶段性特征和内外部环境,继续强化市场基础建设,优化市场结构,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把握规律性、增强科学性,维护市场平稳运行,促进股市健康发展。
记者:前一段时间,中国平安推出了千亿再融资的议案,据悉,近期也有不少上市公司在酝酿类似的计划,监管层对此持何种态度?
答:上市公司再融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功能,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绝不应是恶意“圈钱”行为。
最近一些上市公司陆续提出了再融资的议案或计划,引起了市场各方关注。虽然上市公司提出再融资议案是上市公司按照法律要求通过内部法定程序的自主行为,但上市公司在作出再融资决策前,应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实际需求,慎重考虑筹资规模和筹资时机,慎重考虑投资者的承受能力。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制度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投资者可以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对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行为作出取舍。中国证监会在正式受理发行人融资申请后,也将视市场情况以及融资方案的可行性、合规性,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的融资申请进行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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