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08年2月23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名,代表股份89,159,7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0%。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78,685,387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0,474,355股。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锁炳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9,159,7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最高额抵押贷款的议案》
1) 公司拟以本公司的房屋作为抵押物,抵押财产净值为人民币4,060.70万元,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793万元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有效期为三年,从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所约定的被担保债务偿清为止。
2) 公司拟以本公司位于阜阳市颍州区河滨路30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计93,743.75平方米,评估价值为2,845.4978万元)作为抵押物,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贷款847万元流动资金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89,159,7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金彪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张曙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需进行增补董事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金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将金彪作为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余有先生、余世春先生、尹正昌先生认为被提名人未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或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董事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9,159,7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9,159,74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晓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