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询问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后认为:除公司“大型挤压造粒机组项目”正与中石化进行积极谈判外,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限制,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经询问第一大股东并自查后确认,除公司“大型挤压造粒机组项目”正与中石化进行积极谈判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无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事宜;公司及公司大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业绩预增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司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作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橡胶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