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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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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公司固有资金投资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2008年02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8年2月29日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大成债券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092002)5000万元,大成债券C级为持续性收费模式,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而是按照0.30%/年的年费率从该类基金份额对应的基金财产中按日计提持续性销售服务费。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遵循谨慎、稳健、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投资,并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7日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

      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大成价值基金”)原业绩比较基准为:中信价值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由于中信价值指数将于2008年3月1日起停止发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编报规则第2号<基金净值表现的编制及披露>规定: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采用的指数应当是市场公开披露的指数。经与大成价值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大成价值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沪深300指数×80%+中信国债指数×20%。

      前述修改,不影响大成价值基金的投资运作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此修改自2008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