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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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5日在海南三亚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7人,实到董事16人,郭宇董事因事不能出席本次董事会,授权王开国董事长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王开国董事长主持,6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合规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考核及薪酬管理制度,加强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管理,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待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分类及公允价值确认原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文《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对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分类及公允价值的确认原则。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0 号)第十条第五点关于“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的规定,同意增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分行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以自有资金参与海通金中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以自有资金8000万人民币投入拟发行的“金中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并在计划存续期间不赎回。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在北京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1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