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巴西前不久已经决定下调中国产草甘膦反倾销税率,但作为我国最大的草甘膦生产企业,新安股份却表示,公司草甘膦产品在短期内仍难在巴西市场有大的突破。市场人士分析表示,这主要是因为巴西知识下调反倾销税率而不是取消反倾销税。唯有取消这一税率,对中国草甘膦企业而言才是真正的利好。
据新安股份日前发布的公告显示,北京时间2008年2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决定在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贸易保护局对中国产草甘膦(除草剂)实施倾销复审期间(自2008年2月12日起,有效期1年),将反倾销适用税率由35.8%降至11.7%。
资料显示,此次调查起始于2001年8月,主要起诉方美国孟山都公司巴西子公司在巴西对中国产草甘膦提起反倾销申请调查。当时,在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国内10家生产、出口企业参加了应诉。而新安股份的产品在此之前虽然没有直接销往巴西市场,但公司仍然参与了五矿商会组织的这次反倾销应诉。2003年2月7日,巴西外贸委员会(CAMEX)结束对我国进口的草甘膦反倾销案的调查,并决定实施反倾销措施,自2003年2月12日起征收中国产草甘膦35.8%反倾销税率,有效期五年。在此期间,新安股份同样无草甘膦产品出口巴西市场。可见,由于较高比例的反倾销税的存在,新安股份一直以来对巴西市场的开发并没有大的突破。
此次巴西外贸委员会下调反倾销税率,对中国产草甘膦产品开拓巴西市场毫无疑问有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新安股份认为,征收11.7%的反倾销税率仍是重大障碍,加上日落复审(即期终复审)后所征收的税率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预测其草甘膦产品在短期内仍然难以在巴西市场有大的突破。但公司强调,作为国内草甘膦最大的生产企业将积极参与日落复审的应诉工作,也将密切关注巴西市场的变化。
业内专家分析表示,事实上,我国化工行业一直是国外反倾销的重灾区,而草甘膦更是重中之重,多次受到欧盟、巴西等国家和地区的反倾销调查。就新安股份而言,从其2007年年报中就可以看出,公司还有一件和欧盟委员会之间的草甘膦反倾销诉讼尚未了结。由于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9月决定对中国草甘膦进口征收29.9%的反倾销税,新安股份因不服该项裁决而于2004年12月上诉至欧洲初级法院,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此案尚在审理中。因此,巴西仅仅是下调中国产草甘膦反倾销税率的决定,对新安股份的当地市场开拓并非实质性利好,毕竟这仍然意味着中国产草甘膦在当地存在倾销现象。而11.7%的反倾销税率的存在,势必提升出口到巴西产品的成本,压缩盈利空间。与其这样,不如选择将产品出口到不征收反倾销税的国家。
当然,巴西市场的突破受阻并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局面。因为从目前的形势来看,由于中国草甘膦生产企业具备成本、人力及资源等比较优势,世界草甘膦产能正在向中国转移。可以预见,在行业高景气度及产能向中国转移的背景下,中国草甘膦大型生产企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新安股份作为这一行业的龙头企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