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今日公告称,根据公司股改方案,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作出了向公司无偿转让“格力”商标的特别承诺。2007年8月,格力集团完成了“格力”商标的质押解除手续,随后格力电器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商标转让申请。目前,“格力”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已进入国家商标局的相关流程中,预计2008年3月份完成商标转让变更登记全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