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日前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高央企外部董事比例,并考虑从境内的非国有企业中,选择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担任外部董事。国资委是在对去年政协提案的函复中作上述表示的。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快和扩大央企董事会改革的提案》指出,从2004年2月国资委开始在国有独资公司推行董事会试点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近20家央企已成功引进外部董事,初步完成了董事会的改革。但是与董事会在央企改革中的使命和既定目标相比尚有距离,进一步加快和扩大董事会改革迫在眉睫。提案指出,董事会改革关键问题是要明确董事会和董事的使命和定位;要建立董事会和董事的科学评价制度以及董事的职业化和市场化。
国资委在对该提案的函复中指出,目前正在抓紧制定《关于规范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与国资委关系的意见(试行)》、《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职责指引》、《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职责指引》等文件。同时,将加强与董事尤其外部董事多种形式的沟通,使董事会、董事及时了解国资委的工作思路和设想,由董事会、董事对企业运营中的决策事项独立做出判断,实现对企业的个性化管理。
对于第二条建议,国资委近期将印发《董事会试点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试行)》。按照规定,国资委对董事会的评价不直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而是重点评价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有效性及其决定的对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奖惩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针对第三条建议,国资委回复,在推进中央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中,积极按照专业化、多元化、职业化、市场化取向,加强外部董事选聘和管理。两年多来,国资委先后从境外大型公司、境内科研机构和院校中,选择了一批具有经营管理经验和企业财务、金融专业知识的人士,担任中央企业的外部董事,占全部外部董事的30.3%。今后,还将进一步提高该比例,并考虑从境内的非国有企业中,选择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担任外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