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类别 | 产品名称 | 关联法人 | 预计2008年总金额 | 2007年销售金额 |
销售产品 | 炊具、小家电、 橡塑产品 | SEB S.A. | 小家电1000万美金 橡塑500万美金 | 26688.63万 人民币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SEB S.A.(以下简称“SEB集团”)
注册资本:51,056,460欧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按法国公司法组建)
法定代表人: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
企业住所:Chemin du Petit-Bois, 69130 Ecully (Rh?ne), France
经营范围:控股,在所有公司参股和管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SEB集团全资子公司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5日取得本公司52.74%股份,基于以上原因,SEB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52.74%股份,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有关规定,上述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SEB集团具有近150年的历史,成立于1857年,1975年在巴黎证券交易所上市。SEB集团是一家在家用电器和炊具业务领域内享有盛誉的国际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小型家用电器和炊具生产商之一,业务遍布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欧洲、美洲、亚洲拥有20家生产厂家。SEB集团先后创立或拥有TEFAL、Moulinex、Rowenta、 Krups、All-Clad和Lagostina等世界知名电器和炊具品牌,在不粘锅,厨房用电器,熨斗、电扇、移动电热器和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以及浴室用体重计、脱毛器和吹风机等个人护理电器等产品领域拥有世界领先的技术与知名产品。2007年,SEB集团的销售收入为28.70亿欧元。
该公司与本公司已合作多年,拥有良好的信誉。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双方2006年8月14日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7.2.1条“与SEB 的OEM合同”条款约定,苏泊尔从SEB其他关联方获得的毛利润应相当于苏泊尔制造的产品的FOB转让价格的18% (如果一个产品的制造成本为人民币82元,则其FOB转让价格应为人民币100元),特殊情况除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公司与本公司合作多年,有良好的合作关系。选择与其交易,对扩大公司的海外市场销售将起到积极作用。
2、与该公司的交易遵循公允原则,成交价格依照双方于2006年8月14日签署的《战略投资框架协议》7.2.1条约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没有损害公司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四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SEB S.A. 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SEB S.A.是苏泊尔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苏泊尔与SEB S.A.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苏泊尔的发展战略及销售政策,对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提升公司业绩有良好作用;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苏泊尔与SEB S.A.就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已有约定,定价原则未有显失公允之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及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炊具、小家电和橡塑产品;
2、合同期限: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详见本合同第三大点
5、其它约定: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交货期限、数量、运输、付款条件、装运通知、包装资料及内容,商标的授权使用、检验与索赔、不可抗力、争议之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等条款,以买卖双方订购单为准。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且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08-01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申请授信方 | 授信银行 | 担保方式 | 授信额度 | 担保期限 |
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 | 民生银行武汉分行 | 最高额保证 | 5000万元 | 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
建行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 最高额保证 | 10000万元 | 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注册资本:8600万港元;住所:武汉市汉阳区孟家铺25号;法定代表人:苏显泽;经营范围:炊具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为75%)。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为:总资产480,003,650.25元,总负债201,742,445.78元(其中贷款余额0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0元),净资产278,261,204.47元,资产负债率42.03%。(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此次提供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期限从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武汉炊具已签署了反担保协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苏泊尔本次为其控股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炊具”)向两家银行合计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支持武汉炊具正常生产经营,且武汉炊具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应能按时偿还债务,苏泊尔就武汉炊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其次,武汉炊具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了相关风险。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我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249.9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07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0.16%,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反担保合同。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08-01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07年8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通过向SEB INTERNATIONALE S.A.S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共募集资金72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153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0463.2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定向增发募集资金10285.42万元,剩余60177.78万元(不包括利息收入)。
2007年,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面达产,公司生产规模急剧扩大,公司在炊具、小家电以及外贸等主营业务方面都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相应的应收账款也同时有所增长,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截至2008年10月预计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闲置资金约为29463.2万元。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在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分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29463.2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20万元。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借款归还。
本公司独立董事Claude LE GAONACH-BRET女士、王平心先生、蔡明泼先生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苏泊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发表意见如下:国信证券认为,苏泊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未超过6个月;苏泊尔上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为2007 年10 月至2008 年4 月,苏泊尔将在2008年4月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苏泊尔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监事会意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不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还能够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议案将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能力、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等方面均表示满意,同意继续聘其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SEB S.A.签署2008年关联交易协议经销协议》的专项意见
公司与SEB S.A. 的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经营所需,交易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扩大公司海外市场销售。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协议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依照有关规定,未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且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2007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公司字〔2006〕3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证上〔2006〕5号)对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249.9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15%;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0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0%;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没有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担保总额没有超过净资产50%。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未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四、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苏泊尔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可行的。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关于公司2007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在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752,827.77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按2007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4,175,282.78元,提取后2007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7,577,544.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849,329.72元,及2007年4月派发2006年度现金股利35,204,000元,本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475,784.7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能进行利润分配,故公司2007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决定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王平心 蔡明泼
Claude LE GAONACH-BRET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的相关专项意见
2008年2月27日,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泊尔”)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杭州召开,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做为苏泊尔2007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派相关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苏泊尔与 SEB S.A.签署2008年关联交易协议发表的意见
该项议案内容如下:
“目前,SEB S.A.及其关联方系本公司最大的海外OEM采购客户,该公司与本公司已合作多年,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2008年,公司拟继续与该公司及其关联方签订OEM销售协议,预计金额为7500万美金,其中炊具产品6000万美金、小家电产品1000万美金、橡塑产品500万美金。公司将依托SEB在全球强大的营销网络进行产品销售,对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鉴于SEB目前已经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此类交易属关联交易,已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鉴于Thierry de LA TOUR D’ARTAISE先生、Jacques ALEXANDRE先生、Jean-Pierre LAC先生、Frédéric VERWAERDE先生四位董事在SEB兼任董事及高管职务,以上四位董事属于关联董事,在审议此议案时需进行回避。”
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SEB S.A.是苏泊尔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苏泊尔与SEB S.A.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符合苏泊尔的发展战略及销售政策,对增加公司销售收入、提升公司业绩有良好作用;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苏泊尔与SEB S.A.就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已有约定,定价原则未有显失公允之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苏泊尔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意见
该项议案内容如下:
“2007年8月,本公司通过向SEB国际定向增发4000万股,共募集资金72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1536.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0463.2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定向增发募集资金10285.42万元。
2007年,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面达产,公司生产规模急剧扩大,公司在炊具、小家电以及外贸等主营业务方面都呈现较快的发展势头,相应的应收账款也同时有所增长,导致公司流动资金不足。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按计划进行建设,截至2008年10月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闲置资金为29463.2万元。为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在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分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29463.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通过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按现行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320万元。
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违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用流动资金及时归还,自有流动资金不足部分,将用流动资金借款归还。”
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苏泊尔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短期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为2008年4月至2008年10月,未超过6个月;苏泊尔上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为2007 年10 月至2008 年4 月,苏泊尔将在2008年4月前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本次苏泊尔以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东大会需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关于苏泊尔为控股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发表的意见该项议案内容如下:
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孙公司;住所:武汉市汉阳区彭家岭368号;法定代表人:苏显泽;注册资本:8600万港元,经营范围:厨房用具、不锈钢制品、日用五金、小型家电、炊具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业务。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基本财务状况为:总资产480,003,650.25元,总负债201,742,445.78元(其中贷款余额0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0元),净资产278,261,204.47元,资产负债率42.03%。(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武汉炊具生产基地,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592,534,140.94元,预计2008年销售规模增长率为30%-35%,根据公司计划,2008年内销的炊具产品将更多地在武汉基地生产,因此该公司在2008年将会产生比较大的资金需求。为保障该公司在2008年的原材料采购、工资、营业费用支付等方面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公司拟为武汉苏泊尔炊具向两家银行合计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此授信额度内,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将在2008年根据生产经营中的资金缺口向下述两家银行申请借款。具体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苏泊尔本次为其控股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炊具”)向两家银行合计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支持武汉炊具正常生产经营,且武汉炊具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应能按时偿还债务,苏泊尔就武汉炊具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必要、可行、较为安全的;其次,武汉炊具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有效控制了相关风险。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字: 国磊锋 许刚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04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4]1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04年8月3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415,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0,858,19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4,281,810.00元。该事项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4]第76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资金类型 | 原始募集资金 | 以前年度投入 | 2007年度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等 | 期末余额 | ||
募集资金投入 | 募集资金弥补其他资金垫支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 | |||||
募集资金 | 394,281,810.00 | 297,642,988.67 | 20,809,517.16 | 8,057,296.63 | -64,391,984.40 [注1] | 5,969,093.12 | 138,133,085.06 |
其他资金 | 15,300,071.76 | 7,229,471.24 | -8,057,296.63 | 14,472,246.37 [注2] |
[注1] 本期收到2006年度为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电器)年产925 万(台)套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垫支的土地预付款64,391,984.40元,系定向增发募集资金转入,详见本报告一(二)2[注3]。
[注2] 系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其中 7,702,220.58元系压力锅、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移地技改项目投入额;6,770,025.79元系苏泊尔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投入额,上述自有资金垫支以后年度均不再由募集资金专户弥补。
(二) 200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649号文原则性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45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向SEB INTERNATIONALE S.A.S.(以下简称SEB国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20,00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368,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4,632,0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40,000,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64,632,000.00元。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6,020,000.00元,每股面值1元,折股份总数216,020,000股,所发行的股票已于2007年9月4日上市。该部分股份为限售流通股。该事项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浙天会验[2007]第79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资金类型 | 原始募集资金 | 以前年度投入 | 2007年 | 累计利息收入净额等 | 期末余额 | ||
募集资金投入 | 募集资金弥补其他资金垫支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 | |||||
募集资金 | 704,632,000.00 | 38,462,169.18 | 64,391,984.40 | 297,000,000.00 [注1] | 340,530.10 [注2] | 305,118,376.52 | |
其他资金 | 64,391,984.40 | -64,391,984.40 [注3] |
[注1] 根据2007年9月22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07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金额2.97亿元,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注2] 包括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取得的利息净收入1,670,261.59元; 以及外币折算差额1,329,731.49元,系本公司于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苏泊尔(越南)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苏泊尔),其项目投入以美元计算,本期投入分期投资合计51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38,583,191.49元。
[注3] 本期归还2006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为绍兴电器年产925 万(台)套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垫支的项目土地预付款64,391,984.4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本公司在收到募集资金后,制订了《浙江苏泊尔炊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本公司第三十四届董事会修订,并予公告。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开设若干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每一笔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针对使用部门的募集资金使用,由使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报股东会审批。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04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期末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
银 行 | 账号 | 2007年末余额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工商银行玉环县支行 | 1207084129045832578 | 销户 [注1] |
中国农业银行玉环县支行 | 935101040027860 | 销户 [注1] |
中国银行玉环县支行 | 84011155808094001 | 销户 [注1] |
中国建设银行玉环县支行 | 33001667235053000234 | 销户 [注1] |
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家电) | ||
浙商银行营业部 | 3310010010120100131096 | 销户 [注1] |
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炊具) | ||
中国建设银行汉阳钟办 | 856888010000009563 | 销户 [注1] |
绍兴电器 | ||
中国银行绍兴分行 | 33165908094001 | 5,044,955.89 |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 | 1211012029200037677 | 133,108,129.17 [注2] |
小 计 | 138,153,085.06 [注3] |
[注1] 该些账户内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相应的建设项目均已完工。
[注2]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余额中包含定期存款11,700万元,七天存款户余额1,000万元。
[注3] 期末专户余额与本报告一(一)2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差异2万元,系2006年度绍兴电器项目收到的设计投标保证金记入募集资金专户。
2.200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期末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
银 行 | 账 号 | 2007年末余额 |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工商银行玉环县支行 | 1207084129045832578 | 120,341,527.01 [注1] |
中国建设银行玉环县支行 | 33001667235053006524 | 187,198.24 |
绍兴电器 | ||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 | 1211012029200038730 | 35,663,940.17 [注2] |
武汉苏泊尔压力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压力锅) | ||
武汉商业银行钟家村支行 | 259010120108007761 | 136,536,950.03 [注3] |
越南苏泊尔 | ||
中国银行越南支行 | 00843370464224037 | 11,959,750.71 |
中国银行越南支行 | 00843370464225037 | 429,010.36 |
小 计 | 305,118,376.52 |
[注1] 中国工商银行玉环分行余额中包含定期存款10,000万元。
[注2]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余额中包含定期存款2,000万元,七天存款户余额1,000万元。
[注3] 武汉商业银行余额中包含定期存款13,146万元,七天存款户余额5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2004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2007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07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批准本公司在2008年4月以前分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不超过300,000,000.00元,每笔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97,000,00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无。
附件:1. 200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07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7日
附件1 (共两页)
2004年度首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9,428.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86.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211.7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能厨房系统技术改造 | 否 | 21,173.00 | 9,775.74 | 1,765.96 | 9,775.75 | 100% | 2008年10月31日 [注1] | 4,459.53 | 是 | 否 | ||
年产50万口智能电磁灶技术改造 | 否 | 4,775.00 | 2,553.53 | 314.99 | 2,552.53 | 100% | 2008年10月31日 [注2] | 1,022.12 | 是 | 否 | ||
压力锅、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移地技改项目 | 否 | 6,753.00 | 6,753.00 | 6,753.00 | 100% | 2005年5月31日 | 6,022.27 | 是 | 否 | |||
年产450万只铝制品生产线技术改造 | 否 | 4,807.00 | 4,807.00 | 4,807.00 | 100% | 2005年1月31日 | 1,402.01 | 是 | 否 | |||
苏泊尔国际营销网络建设 | 否 | 2,812.00 | 2,812.00 | 805.73 | 2,323.50 | 488.50 [注3] | 100% [注3] | 2007年8月31日 [注4] | 448.93 | 是 | 否 | |
年产3000吨不锈钢-铝高档复合片材技术改造 | 否 | 5,240.00 | 否 | 是 | ||||||||
合计 | 45,560.00 | 26,701.27 | 2,886.68 | 26,211.7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杭州市滨江区新增土地受限,智能整体厨房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0万口智能电磁灶技改项目后续变更实施地,转由绍兴电器公司实施,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因项目土地取得、设计等原因,延缓施工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年产3000吨不锈钢-铝高档复合片材技术改造项目至今未进行任何投入,主要系企业考虑到近年来铝、不锈钢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预计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保持在高位水平,势必将增加公司制造高档片材的生产成本,若仍按计划投产该技改项目,势必导致企业投资收益的下降,故公司评估决定延缓该项目,并于2005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缓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由于杭州市滨江区新增土地受限,抑制了智能整体厨房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0万口智能电磁灶技改项目的投资规模,根据本公司2006年3月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后续投资的实施方式和地点进行调整,后续投资原本由杭州家电在杭州市滨江区实施调整为本公司在绍兴袍江开发区重新征地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实施。该议案于2006年4月21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本公司2007年9月22日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2007年度本公司以首次发行募集资金弥补苏泊尔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8,057,296.63元,弥补后该项目尚余6,770,025.79元系自有资金垫支,该部分资金确定以后年度不再由募集资金弥补。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注1]100万口智能压力锅线于04年12月建成投产; 100万台智能电消毒柜项目中一条生产线于05年10月投入试生产,市场处于开拓期,07年产量较小;
[注2]年产50万口智能电磁灶技术改造项目中一条生产线已完工;
[注3]苏泊尔国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承诺投入额2,812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工,实际投入30,005,049.96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3,235,024.17元,自有资金投入6,770,025.79元(以后年度不再由募集资金弥补)。
[注4]公司已经在香港、新加坡、越南(胡志明、河内)、印尼、菲律宾建立办事处,由专人负责开展相关的业务。
附件2 (共两页)
2007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7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0,463.2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85.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285.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 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绍兴袍江年产925万(台)套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45,000.00 | 6,439.20 | 6,439.20 | 6,439.20 | 100% [注1] | 2008年10月31日 | 未完工 | 未完工 | 否 | |||
武汉年产800万口不锈钢、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 | 15,000.00 | 1,359.04 | 1,359.04 | 1,359.04 | 100% [注1] | 2009年6月30日 | 未完工 | 未完工 | 否 | |||
越南年产790万口炊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12,000.00 | 2,487.18 | 2,487.18 | 2,487.18 | 100% | 2008年4月30日 | 未完工 | 未完工 | 否 | |||
合计 | 72,000.00 | 10,285.42 | 10,285.42 | 10,285.42 | 10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① 武汉压力锅年产800万口不锈钢、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略显滞后,主要是该项目于2006年8月进行设计规划,但实际募集资金于2007年8月到位。 ② 绍兴电器年产925万(台)套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略显滞后,主要是因该项目于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智能整体厨房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年产50万口智能电磁灶技改项目同处绍兴电器公司,当初因各项目土地取得、设计等原因,延缓施工进度。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根据本公司2007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将年产800万口不锈钢、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由武汉炊具公司调整到武汉压力锅公司实施。该调整只是改变了实施主体,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实施地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影响。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本公司2007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007年度本公司分别以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弥补绍兴袍江年产925 万(台)套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武汉年产800 万口不锈钢、铝制品及不粘锅项目及越南年产790 万口炊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垫支资金64,391,984.40元、13,530,991.00元及9,737,143.96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报告期内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注1]详见上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