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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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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
    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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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8年0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8-00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

    二OO七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于2008年2月26日上午8:30时在公司新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8年2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8人,其中董事李成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刘春林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取所持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原药材涨价、普药竞争激烈,利润空间缩小,新药品种还未上市等原因,2007年亏损25,072,924.5 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的通知》及《会计准则》有关要求,结合该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该公司提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0,518,256.21 元,其中包括公司2007年度中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已提取对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914,798.80元。

    同时,根据该公司对本公司存在其它应收款项目,并且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净资产值为负的财务状况,决定从亏损额中提取11,417,559.22元作为本公司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金额的议案。

    公司2007年半年报资产负债表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对2007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进行了调整,并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财务报告的编制中,我公司根据会计准则1号解释要求,又调整了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主要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追溯调整,即视同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对由此多计提的盈余公积作相应调整,对2007年中报披露的2006年12月30日资产负债表数据调整如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2006年12月31日增减
    2007年年报披露数2007年中报披露数
    长期股权投资700,048,111.14773,557,594.86-73,509,483.72
    盈余公积247,481,596.99254,832,545.37-7,350,948.38
    未分配利润947,472,179.391,013,630,714.73-66,158,535.34
    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06年12月31日增减
    2007年年报披露数2007年中报披露数
    盈余公积254,832,545.37247,481,596.997,350,948.38
    未分配利润1,007,833,846.761,015,184,795.14-7,350,948.38

    具体明细如下:

    1.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调整-140,610,420.16元,同时追溯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40,610,420.16元,对期初净资产、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无影响。

    2.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调整6,620,018.49元,影响期初净资产-6,620,018.49元,影响未分配利润-5,958,016.64元,盈余公积-662,001.85元。

    3.内蒙古准东铁路有限公司调整49,907,207.67元,影响期初净资产-49,907,207.67元,影响未分配利润-44,916,486.90元,盈余公积-4,990,720.77元。

    4.内蒙古伊泰非金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调整-617,388.34元,影响期初净资产617,388.34元,影响未分配利润555,649.51元,盈余公积61,738.83元。

    5.内蒙古伊泰华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调整11,802,777.93元,影响期初净资产-11,802,777.93元,影响未分配利润-10,622,500.14元,盈余公积-1,180,277.79元。

    6.未确认投资损失调整5,796,867.97 元,影响期初净资产0.00元,影响未分配利润-5,217,181.17元,盈余公积-579,686.80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决定按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73200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5 元(含税),股利分配总额为366,000,000.00元,尚余1,750,246,576.43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下次分配。B股股东红利以人民币计算,以美元支付,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按股东大会派发红利决议日期的下个营业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计算。

    本报告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核实并出具了评价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二OO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8年决定继续聘任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在参照以前年度审计费用的基础上确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司2008年度不再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议案。

    伊泰准东铁路为公司煤炭通过大准线、大秦线出区外运的主要通道,为增加公司的运输能力,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决定出资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准东铁路的28%股权。因伊泰准东铁路公司是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因此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内部董事进行回避,由三位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信审字[2008]274号审计报告,截止2007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81,685.93 万元,净资产为60,530.54 万元,净利润为6591.09 万元。经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立信评报字[2008]第003号评估报告,截止 2007年12月31日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伊泰准东铁路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122,598.48万元,双方约定以该评估价格为交易基础,则伊泰集团有限公司28%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4327.57万元,收购价款在收购行为生效后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相应税费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其它具体情况见《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出资收购内蒙古如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6%股权的议案。

    公司为了全面控制伊泰准东铁路,增加公司运量,决定收购内蒙古如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伊泰准东铁路6%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以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 [2008]第003号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值按股权比例折算后价格为准,即7355.91万元,收购价款在收购行为生效后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一)、根据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中铁二十三局按出资比例为呼准铁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全部由公司承担,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以上贷款担保总额为美元贷款1855万元,人民币贷款36850万元。

    (二)、为了尽快启动呼准铁路的正常运行,增加公司营运收入,公司决定为该公司提供1亿元期限为1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银行为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根据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三方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可研报告及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投资额为23.6亿元,三方股东已投入股本金8.26亿元,该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5亿元。公司按照70%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承担10.5亿元贷款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对等互保的议案。

    因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内部董事进行回避,由三位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该议案。议案内容: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公司需通过负债的方式解决部分项目资金,公司决定增加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以促使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为5亿元的银行贷款互保。截止2008年2月25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长短期借款18.81亿元。公司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3亿元,长期借款2亿元担保,合计共5亿元担保。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决定增加互保信任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5亿元增加为10亿元。担保期限以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并约定双方贷款期限相差不能超过一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第一、二、五、六、七、九、十、十二、十三、十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08年3月21日(星期五)上午8时30分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新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时间:2008年3月21日上午8:30时;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新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公司200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审议公司关于聘任二OO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出资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8%股权的议案;

    9、审议公司关于为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对等互保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3月13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3月10日)。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或者于2008年3月20日 5 时前以信函或传真向公司证券部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局邮戳为准。

    3、联系办法:

    联系人: 王秀萍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电话:(0477)8565734

    传真:(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六)其他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我单位(个人)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以下审议事项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包括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1、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每一审议事项。

    2、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8—007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

    1、原中铁二十三局有限公司对呼准铁路公司的贷款担保变更为本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与中铁二十三局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中铁二十三局按出资比例为呼准铁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全部由公司承担,并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具体明细如下:

    (1)、科威特政府贷款1855万美元,自2006年起,年限为18年,宽限期4年,自2010年起每年等额还本付息。

    (2)、鄂尔多斯市建设银行,贷款金额16490万元,自2004年起,贷款期限为15年,宽限期为7年,自2011年起每年分期还款。

    (3)、中信银行西安分行,贷款金额6360万元,自2005年8月起,期限为3年,2008年8月一次还本付息。

    (4)、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向呼准铁路的贷款总额为40000万元,期限为中长期贷款,根据呼准铁路后续工程需要分期投入,现已落实贷款13000万元。中铁二十三局有限公司根据股权比例承担14000万元,现已实际担保4550万元。

    以上贷款担保总额为美元贷款1855万元,人民币贷款36850万元。

    2、为了尽快启动呼准铁路的正常运行,增加公司营运收入,公司决定为该公司提供1亿元期限为1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银行为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

    (二)、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保情况

    根据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在股权转让有关程序完成后,三方股东分别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为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根据可研报告及国家发改委批复,项目总投资额为23.6亿元,三方股东已投入股本金8.26亿元,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5亿元。公司按照70%的股权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承担10.5亿元贷款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等额互保

    为了满足公司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公司需继续通过负债的方式解决部分项目资金,公司决定增加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额度,以促使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为5亿元的银行贷款互保。截止2008年2月25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长短期借款18.81亿元。公司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短期借款3亿元,长期借款2亿元担保,合计共5亿元担保。公司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双方决定增加互保信任额度,由原来的人民币5亿元增加为10亿元。担保期限以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并约定双方贷款期限相差不能超过一年,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审批情况

    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对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事项以全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对与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事项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因上述担保事项涉及金额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其中,关联担保事项需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情况

    注册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化北路

    法定代表人:李成才

    经营范围:铁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投资

    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65%。截至2007年12月31日,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626,322,827.18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134,322,670.55元人民币,净资产为492,000,156.63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 69.75%。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铁路配套工程建设,预计年内发运600万吨。

    (二)、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准旗哈岱高勒乡马家塔村

    法定代表人:张东海

    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注册资本7亿元,本公司持股70%,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5%,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5%。目前正在办理增资至8.26亿元的有关手续。截至2007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736,736,972.95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37,086,376.31元人民币,净资产为 699,650,596.64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9.71%。该公司正在筹建中,于2008年8月试生产。

    (三)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

    法人代表:张双旺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经营范围是:主营原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销售。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0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4.64%。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4570万元,股东由代表集团全体员工持股的内蒙古伊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4000万元,占98.96%)、内蒙古高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0.37%)、内蒙古西蒙科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20万元,占0.22%)、内蒙古满世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占0.18%)、鄂尔多斯市通九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50万元,占0.27%)组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428,998.38万元,负债272,501.11万元,净资产156,497.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52% ,2007年实现净利润33,838.91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三项担保事项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事项,且基本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20.65亿元人民币,占2007年度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45.36%。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8—008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8%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以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 [2008]第003号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值按股权比例折算后价格为准,即34327.57万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内部董事进行回避,由三名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为增加公司的运输能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行业竞争能力,同时,也为了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未来的发展及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收购该铁路成为公司经营战略中的重要举措。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将增加为96%。

    一、交易概述

    经2008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 [2008]第003号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值按股权比例折算后的价格,即34327.57万元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伊泰准东铁路”)28%的股权。收购价款在收购行为生效后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相应税费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因内蒙古伊泰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4.64%的股权,而且又持有伊泰准东铁路28%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股权收购事项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全票赞成通过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股权收购行为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范畴内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且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股权收购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表决权。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

    注册资本:5457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

    法定代表人:张双旺

    经营范围:主营原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销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1988年3月,由现任张双旺董事长以5万元起家创办成立伊盟乡镇企业公司。1989年更名为伊克昭盟煤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459万元。1992年11月,成立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370万元。1997年8月8日,以集团公司主要煤炭生产经营系统优质资产发起并募集设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伊煤B股"。1999年10月,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改制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4570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428,998.38万元,负债272,501.11万元,净资产156,497.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52% ,2007年实现净利润33,838.91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伊泰准东铁路基本情况

    伊泰准东铁路成立于1998年,原注册资本30,000万元,2007年12月根据二期工程建设需要将注册资本增加为44,000万元,公司持股62%,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内蒙古如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0%。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1527231000209。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双旺;注册地址: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经营范围:铁路客货运输。伊泰准东铁路是连接东胜煤田至大准线、呼准线的主要运煤专用线,正线全长72.6公里,年发运能力为3100万吨。为了降低本公司及鄂尔多斯市煤炭外运成本,完善地区路网结构,伊泰准东铁路正在建设二期工程,该铁路正线全长65.5公里,铁路等级为单线(预留复线条件)电气化国铁1级,设计年输送能力近期3100万吨/年,远期6200万吨/年。该项目计划于2009年5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为2年。

    (二)、伊泰准东铁路的资产评估情况

    经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信审字[2008]274号审计报告,截止2007年12月31日,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181,685.93 万元,净资产为60,530.54 万元,净利润为6591.09 万元。本次伊泰准东铁路的资产评估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基准日为2007年12月31日,评估方法基本采用成本法。根据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立信评报字[2008]第003号评估报告,伊泰准东铁路公司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调整前账面值调整后账面值评估值
    资产总计181,685.93181,685.93243,753.87
    负债总计121,155.39121,155.39121,155.39
    净资产60,530.5460,530.54122,598.48

    (三)、伊泰准东铁路的经营情况

      伊泰准东铁路于2000年12月投产,根据伊泰准东铁路前三年经审计后财务报表反映:

        

        

        

        

        

        

        

        

        

        

        

        

        

        

        

        

        

        

        

        

    项目发运量(万吨)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005年912.6118,789.022553.291900.56
    2006年1336.5526,349.287614.696058.82
    2007年1715.4831,600.207,456.666591.09

    截止评估审计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伊泰准东铁路不存在担保、抵押、仲裁、诉讼等或有事项,同时,关联方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伊泰准东铁路股权也不存在它项权利。

    (四)、伊泰准东铁路的发展前景

    几年来,伊泰准东铁路的飞速发展获得了国家铁路协会的肯定,2000年8月,被评为全国铁路建设先进单位,2002年8月,被评为全国铁路运营管理先进单位,2004年3月,被评为全国地方铁路2003年度运输先进单位。随着公司煤炭经营总量的增长及地区煤炭产量的增加,伊泰准东铁路今后三年的经营计划分别为2200万吨、2700万吨、3100万吨,会增加公司运量及利润。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公司本次收购标的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伊泰准东铁路28%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格以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 [2008]第003号评估报告中的净资产值按股权比例折算后价格为准,即34327.57万元,收购价款在收购行为生效后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相应税费按法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伊泰准东铁路为公司煤炭通过大准线、大秦线出区外运的主要通道,为增加公司的运输能力,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增强行业竞争能力,同时,也为了伊泰准东铁路未来的发展及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司决定出资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准东铁路的28%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所持伊泰准东铁路的股权比例将增加为96%。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股权收购行为,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运作范畴内的事项,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且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所以,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信审字[2008]274号审计报告

    4、北京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报字 [2008]第003号评估报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编号:临2008-009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四次监事会于2008年2月26日上午11时在公司本部新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8年2月16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爱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一年来的财务状况。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形成了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时,监事会保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全体监事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总结了监事会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取所持内蒙古伊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及其它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该事项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处理有关对子公司的损失,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此项贷款有利于呼准铁路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扩大公司运量,对本公司的发展是有利的。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此项贷款是有利于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