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举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数量2215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3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富德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15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215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215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7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10,787万元,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盈余公积351万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7,281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55万元。由于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少,且公司处于发展时期,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20874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4%,反对1277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弃权0股。
5.关于聘请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需支付审计费用45万元,该公司已为本公司提供了7年审计服务。
同意2215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2215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和方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