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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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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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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2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08-004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独立董事郑植艺因公出国,委托独立董事刘翰林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尤小平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7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380,462,382.4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8,046,238.2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70,977,531.66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13,393,675.82元。

      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184,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5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用利润110,7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02,633,675.82元结转下一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92,300,000股。

      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对《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议结果,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因实施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六、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翁奕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正案。

      九、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修正案。

      十、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为:东山工厂、莘塍工厂、营销部、生产技术部、采购部、发展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行政部、设备动力部、质量管理部、研发中心、仓储中心。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审计室。

      十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爱静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二”)。

      十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有关报酬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详见2008年2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9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翁奕峰,男,46岁,中国国籍,工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华峰集团财务总监。曾先后任工商银行瑞安、洞头、城南、马鞍池支行正、副行长,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副行长。未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惩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陈爱静,女,35岁,中国国籍,大学文化,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曾任瑞安市防腐材料厂会计、瑞安市新一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本公司财务部会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08-005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7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08-006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2007年度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公司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增补1 名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增补的董事候选人翁奕峰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具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增补董事的提名、决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07年度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薪酬制度和有关绩效考核制度确定并执行,薪酬数额符合公司2007年度经营状况,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受聘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独立董事签署名:

      史晋川             刘翰林             郑植艺

      证券代码:002064         证券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08-00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08年2月27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定于2008年4月2日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4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瑞安市阳光路8号瑞安钱塘阳光假日酒店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6、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8年3月27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保荐代表人。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8年3月28日、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登记地点:浙江省瑞安市莘塍工业园区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    编:325206

      联系电话:0577-65178053

      传    真:0577-65537858

      联 系 人:王杰

      (五)其他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某议案。

      1、审议《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2、审议《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3、审议《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反对□ 弃权□

      4、审议《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赞成□ 反对□ 弃权□

      5、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6、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7、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