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易主 风华高科攀上肇庆能源
2008年03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霍宇力 凌力 彭友
⊙本报记者 霍宇力 凌力 彭友
风华高科今日公告称,公司大股东风华集团出资人已变更为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据了解,风华集团股东广东肇庆风华发展有限公司由于债务纠纷,其所持有的风华集团100%股权被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拍卖。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的方式取得风华发展所持有的风华集团100%股权,已于2月27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由于能源公司是肇庆市国资委的全资子公司,风华高科实际控制人仍是肇庆市国资委。
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表示,作为风华集团新股东,会全力支持风华集团依法推进重整的有关工作。
资料显示,肇庆市能源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 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1350万元人民币,为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能源建设项目投资等。
风华高科今日同时披露,公司收到风华集团函,风华集团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于2008 年2 月28 日在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召开。根据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情况,风华集团近日拟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风华集团持有风华高科1.42亿股股票,占风华高科总股本的21.24%,是公司第一大股东。风华集团目前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的状态,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重整计划始于2007年7月,债权人要求其破产还债,风华集团决定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以期通过重整解决公司债务危境。
据悉,风华集团首先于2007年10月23日在肇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大会,当时会议未涉及风华集团任何重整方案。此后,经风华集团的再次申请,法院同意其延期3个月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但所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能在2008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通过,并在过去的半年里两次讨论均无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