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四、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07年度实现税后利润127617579.00元, 按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2761757.9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22264498.12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120319.22元。按照如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
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2950418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752092.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2950418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2950418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590083700股,尚剩余资本公积金1161111245.76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并支付上一年度报酬的议案》
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2007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
八、审议通过《关于对廊坊金彪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使金彪公司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创造优良的经济效益,保持其健康、快速发展,本公司拟对其进行增资,增资方式如下: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增资6,000.00万元,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自然人陈国彪、王宏伟同时分别增资6,000.00万元、1,333.33万元。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0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933.33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原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九、审议通过《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要求,对调整作如下说明:
合并会计报表项目 | 2007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 | 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 | 差额 |
应付职工薪酬 | 3,880,397.72 | 1,764,678.67 | 2,115,719.05 |
其他应付款 | 235,973,648.68 | 238,089,367.73 | -2,115,719.05 |
资本公积 | 253,715,257.97 | 253,574,638.11 | 140,619.86 |
盈余公积 | 42,942,512.19 | 45,334,275.38 | -2,391,763.19 |
未分配利润 | 153,604,072.32 | 151,352,928.99 | 2,251,143.33 |
母公司会计报表项目 | 2007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 | 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度会计报表期初数 | 差额 |
长期股权投资 | 212,049,348.54 | 233,461,215.04 | -21,411,866.5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77,463.32 | 1,480,499.80 | -3,036.48 |
应付职工薪酬 | 1,980,795.17 | 1,980,795.17 | |
其他应付款 | 32,883,348.90 | 34,864,144.07 | -1,980,795.17 |
资本公积 | 253,715,257.97 | 253,574,638.11 | 140,619.86 |
盈余公积 | 42,942,512.19 | 45,334,275.38 | -2,391,763.19 |
未分配利润 | 122,264,498.12 | 141,428,257.77 | -19,163,759.65 |
(一)合并报表项目调整说明:
1、应付职工薪酬2,115,719.05元调入其他应付款;
2、资本公积调整140,619.86元,系公司对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余额140,619.86元,因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故将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140,619.86冲销,相应调整减少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140,619.86元;
3、盈余公积2,251,143.33元调入未分配利润。
(二)母公司报表项目调整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调整21,411,866.50元,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
(财会[2007]14号),对公司的子公司由原按权益法核算改为按成本法核算所致;
2、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3,036.48元,系调整年初所得税费用所致;
3、应付职工薪酬1,980,795.17元调入其他应付款;
4、资本公积调整140,619.86元,系公司对山东海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余额140,619.86元,因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故将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140,619.86冲销,相应调整减少2007年1月1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140,619.86元;
5、盈余公积2,251,143.33元调入未分配利润;
6、由于上述项目的调整,致使未分配利润调整19,163,759.65元。
十、审议通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3月28日(周五)上午9:00
(二)召开地点:淄博饭店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金晶大道177号)
(三)会议审议议题
1、金晶科技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金晶科技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金晶科技2007年度报告以及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金晶科技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0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6、审议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审议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四)参会人员
1、截止2008年3月21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本人的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方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办理预约登记。
3、登记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保森 吕超
2、联系电话:(0533)3586666 传 真:(0533)3585586
3、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宝石镇王庄
4、邮政编码:255086
(七)其他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其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28日
附件:金晶科技200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08—004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2月18日发出召开三届七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王化忠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以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68条的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8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编 号:临2008—005号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释义:
公司、本公司、金晶科技:指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彪公司:指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以自有资金6000万元对公司参股的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行为为非关联交易。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通过增资,将为金彪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较好基础,由于廊坊为我国重要的玻璃家具制造基地,拥有大量客户资源,使得金晶科技也扩大了其在廊坊区域的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能够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一、交易概述
1、2008年2月28日公司与陈国彪、王宏伟在山东淄博签订《增资协议书》,约定三方分别以自有资金对金彪公司同比例进行增资。
2、200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金彪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行为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公司独立董事王昕、徐厚敬、周中东认为:通过增资,将为金彪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较好基础,由于廊坊为我国重要的玻璃家具制造基地,拥有大量客户资源,使得金晶科技也扩大了其在廊坊区域的市场影响力,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能够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金彪公司
2、金彪公司的设立以及运作
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注册资本1600万元,自然人本公司、陈国彪、王宏伟分别持有其45%、45%、10%的股权。公司主营业务为浮法玻璃制造销售。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522,658,915.6元,2007年度净利润22,117,217.68元。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定价情况
1、定价原则:本次增资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进行增资
2、主要内容:本公司拟对其参股公司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增资6,000.00万元,廊坊金彪玻璃有限公司的另外两个股东自然人陈国彪、王宏伟同时分别增资6,000.00万元、1,333.33万元。增资前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0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4,933.33万元。增资前后公司原公司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即上述股东分别持有金彪公司45%、45%、10%的股权。
四、本次受让股权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金彪公司所在地——廊坊是我国北方较大的玻璃家具加工生产基地,同时该地也拥有较大的玻璃流通市场,每年可以消化大量的浮法玻璃制品,拥有众多的客户资源或者潜在客户,故通过对金彪公司增资股权,我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增强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提高竞争力,同时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能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三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增资协议书》;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