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2月25日在海南三亚市喜来登度假酒店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2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喻国明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伍中信先生代为表决。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秋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德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传媒主业的发展,积极拓展境外市场,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荣涵”)在香港投资设立“德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昌公司”),从事文化产品经营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资方股东介绍: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电广传媒持有99.62%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23楼E座。法定代表人:刘昼。经营范围:兴办实业、高新技术产品开发、企业形象设计、信息咨询等。
(二)德昌公司经营范围:文化产品经营、影视节目交流、演艺娱乐产品销售等业务。
(三)投资额度:
新设立的德昌公司系深圳荣涵的全资子公司,德昌公司的投资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点:香港。
(五)目的意义及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该公司的设立从战略上看,将有利于公司传媒业务与国际市场对接,推动
公司传媒主业的发展。同时,从具体经营层面来看,该公司将成为公司对外交流的窗口,有利于公司盘活现有的文化资源,并将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投资都表示了赞同意见。
(六) 备查文件:
1、《投资德昌(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新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支持的议案:
为了抓住长沙房地产市场良好发展的机会,同时充分利用公司已有的金鹰城置业等房地产品牌和资源,同意为公司下属金鹰城置业公司控股的湖南新丰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丰源公司)的土地征购事宜提供财务支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新丰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金鹰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5%的股权。该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建设投资、房地产开发等业务。为加大土地资源储备,该公司成功竞得了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总面积为453215.85平方米(合679.8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成交价为人民币28400万元。该宗土地东临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南临尖山小区C片,西邻尖山小区A片,北邻村民安置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开发前景。
(二)、财务支持情况
公司为新丰源公司的上述土地征购事宜提供财务支持,财务支持额度为人民币2300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此外,新丰源公司的两家股东与公司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本公司作为此笔财务支持的担保。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长沙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房地产市场正呈现良好的发展趋势。公司控股的金鹰城置业等房地产公司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已形成良好经营团队和业内品牌。本次土地的成功竞购,将加大公司的资源储备,并将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公司是新丰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参与并能有效控制新丰源公司的经营管理;新丰源公司的两家股东分别将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及其派生权益质押给本公司作为此笔财务支持的担保。本公司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财务支持事项都表示了赞同意见。
(五)、备查文件:
1、《长沙市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
2、《股权质押合同》。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美国)绚艺娱乐传播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美国)绚艺娱乐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绚艺公司”)进行增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资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绚艺公司增资300万美元,绚艺公司其他股东进行同比例增资。
(二)、绚艺公司的基本情况
(美国)绚艺娱乐传播公司MagicPlay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于2003年9月成立,是公司在海外拥有的第一家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99.9万美元,其中,电广传媒持有80%的股份,绚艺公司董事长荣阳持有13%的股份,高管人员Shelley Praamsma持有5%的股份,Poul Johasen持有2%的股份。公司注册地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绚艺公司主营业务:电影和音像制品的制作和发行。
公司作为国际上专业的IMAX领域的院线发行商, 代理了国际上大量的高清球幕、巨幕IMAX电影节目的亚洲地区发行权。目前公司已成为中国台湾地区IMAX影院的独家供片商和中国国内球幕和巨幕电影的首选内容供应商。同时,公司建立了以IMAX节目为主题,以故事片、电视剧、纪录片、体育节目、健身节目、4D和动感类节目以及音乐节目为辅的发行网络,在北美、南美、欧洲、非洲、亚洲等多个国家的地区发行家庭录像带、DVD、VCD等音像产品和开展数字节目点播和下载业务。
(三)、目的、意义及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绚艺公司这几年业务稳步发展,为电广传媒开拓海外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是公司掌握国际传媒信息、把握全球商机的重要平台。从具体经营层面来看,此次增资将用于绚艺公司拓展业务,将为本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增资事项都表示了赞同意见。
(四)、备查文件:
1、《美国绚艺娱乐传播公司增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且根据监管部门有关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新要求,董事、监事的事务性工作将增加;经综合考虑同行业、同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的董、监事津贴情况,建议适当提高董事、监事年度工作津贴。
拟定标准如下(含税):
董 事 长:18万元 监事会主席:15万元
副董事长:16万元 监 事:10万元
董事(含独立董事):14万元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