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减持)
上市公司名称: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1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宜昌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村
通讯地址:湖北宜昌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村
邮政编码:443700
联系电话:0717-2588100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持股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2月29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 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兴化工:指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2、兴发集团、上市公司:指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4、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湖北宜昌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村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工商登记号:4205262100115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8090035-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湖北宜昌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村
经营范围:磷矿石加工、购销,化工产品(化学危险品除外)、机械设备、仪器仪表购销,股权性投资**
联系电话:0717-2588100
税务登记号:420526780900359
邮政编码:443700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泰兴化工没有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兴化工持有兴发集团股份21,833,333股,占总股本的10.40%。
二、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2007年12月28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泰兴化工通过证券交易所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出售兴发集团股份12,836,3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11%,已达到股东持股变动的规定比例。
截止2008年2月29日收盘,泰兴化工仍持有兴发集团股份8,996,976股,占总股本的4.28 %,其中:限售流通股份833,333股,无限售流通股份8,163,643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提交之前六个月内,泰兴化工及泰兴化工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买卖兴发集团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泰兴化工法人营业执照。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宜坤
2008年2月2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 | 湖北兴山县古夫镇昭君路昭君山庄 |
股票简称 | 兴发集团 | 股票代码 | 6001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湖北宜昌兴山县古夫镇邓家坝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 是 □ 否 √ 注:泰兴化工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注:兴发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宜昌兴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21,833,333 股 持股比例: 10.4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12,836,357 股 变动比例: 6.1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注:泰兴化工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兴发集团股份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注:泰兴化工在此前6个月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宜昌泰兴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宜坤
2008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