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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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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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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版:信息披露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江苏炎黄在线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重庆东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停牌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07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有关要约收购后续事项及
    继续连续停牌的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结转公告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海鸟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光大银行阳光借记卡、浙江商业银行卡、城市商业银行卡
    基金网上交易的公告
    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进展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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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8年03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接封十三版)

    (3)其他资产构成

    (4)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也没有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7、本基金权证投资情况及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权证情况

    本基金投资、持有权证的金额、比例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十二、基金的业绩(未经审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综指×70%+中信标普国债指数×30%

    注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7月18日生效。

    注3: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费用的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本条第1款第(3)至第(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章及相关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申购的方式,场外、场内的申购费率相同,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场外、场内申购相关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计算所得整数位后小数部分的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2、转换费

    基金的转换费用在投资者转换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鹏华中国50基金、普天收益基金、普天债券基金A类、鹏华动力增长基金、鹏华货币基金、鹏华治理优质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率、计算公式、使用方法及转换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请查看相关业务公告。基金的转换费由投资者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向投资者收取一定的业务代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3、赎回费

    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按持有年限逐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值0.5%。

    场外、场内赎回相关计算公式: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申请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强制规定以及不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调整上述费率及/或收取方式,并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3个工作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调整后的上述费率还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上述基金申购费率、基金转换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三)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募集期间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本基金管理人对于2007年8月29日公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根据2007年8月14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的公告》,经本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股东会一致同意:Francis Candylaftis先生和Ciro Beffi先生担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意过仕刚先生、陈锐女士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

    2、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按照《公司法》和《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07年12月11日,经本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股东会一致同意钱海章、黄俞、殷克胜辞去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十二名董事改为现在由孙枫、胡继之、孙煜扬、Francis Candylaftis、Ciro Beffi、郝珠江、方兆本、柳青、黄世忠九名董事组成。同时,股东会一致同意朱天相辞去监事职务,监事会成员由原来的四名监事改为现在由李国阳、徐剑、张兴和三名监事组成。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及“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的相关内容,上述董事、监事变更事项已按规定履行完毕必要程序。

    3、因工作调整需要,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内,本基金管理人对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予以了变更,程世杰先生接替易贵海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的相关内容。

    4、因本基金管理人股权变更,根据2007年9月29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原股东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占本公司总股本49%的股权一次性整体转让给意大利Eurizon Financial Group的事项依法完成了股权变更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Eurizon Financial Group、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三家股东的出资比例分别为50%、49%、1%。据此相应调整了“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一)基金管理人概况”中“9、股权结构”的相关内容。

    5、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8月29日刊登的《关于调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基金单个账户最低持有份额由原“100份”调整为“30份”,并增加“本基金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200元(含)”的规定,据此,调整了“八、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三)场外申购限制”的相关内容。

    6、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9月29日刊登的《关于修改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估值方法等内容的公告》,相应调整了“十四、基金资产估值”中的相关内容及“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五)基金资产净值计算与会计复核”的相关内容,并更新“十五、基金收益分配”部分“(一)基金的收益构成”中的相关内容。

    7、根据2007年10月22日刊登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关于在农行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在“八、基金份额的场外申购、转换与赎回”部分“(二)场外申购、转换和赎回的开放日及办理时间”增加了相关内容。

    8、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增加代销机构的相关公告,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一章,相应增加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华安证券3家机构为本基金代销机构。

    9、根据2007年8月28日,深圳平安银行暨上海分行、福州分行成立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深圳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深圳平安银行,据此,相应调整了“五、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内容。

    10、“四、基金托管人”部分的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的,“(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中相关内容及数据更新至2007年12月31日。

    11、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12、更新了“十二、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数据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13、更新了本摘要中“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的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为自2007年8月1日至2008年1月17日期间的信息披露情况,包括公告事项、信息披露的媒体与披露时间。

    14、关于本次更新期后重要事项说明: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意孙煜扬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由邓召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该变更事项已在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时间后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2号文核准并于2008年2月1日在指定媒体公告。据此相应在“三、基金管理人”中“3、管理层人员情况”增加了相关说明。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3月3日

        

        

        

        

        

        

        

        

        

        

        

        

    其他资产明细金额(元)
    交易保证金3,877,913.67
    应收利息5,953,982.51
    应收申购款85,936,248.27
    应收证券清算款92,368,996.33
    合计188,137,140.78

        

        

        

        

        

        

        

        

        

        

        

        

        

        

        

        

        

        

    权证

    名称

    本报告期买入权证金额(元)本报告期获配权证市值(元)报告期初持有权证市值(元)报告期末持有权证市值(元)报告期末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侨城HQC1140,557,492.630.000.000.000.00
    合计140,557,492.630.000.000.000.00

        

        

        

        

        

        

        

        

        

        

        

        

        

        

        

        

        

        

        

        

        

        

        

        

        

        

        

        

     净值增长率1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1-32-4
    2006年7月18日至2006年12月31日49.93%0.89%24.09%0.93%25.84%-0.04%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131.64%1.92%102.06%1.59%29.58%0.33%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2007年12月31日247.30%1.66%150.72%1.42%96.58%0.24%

        

        

        

        

        

        

        

        

        

        

        

        

    申购金额M(元)申购费率
    M<50万1.50%
    50万≤M <250万1.20%
    250万≤M <500万0.75%
    500万≤M <1000万0.50%
    M≥1000万每笔1000元

        

        

        

        

        

        

        

        

    持有年限(Y)场外赎回费率
    Y<1年0.5%
    1年≤Y<2年0.25%
    Y≥2年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