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在近一月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尚未收到非流通股东再次启动股改程序的书面动议。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且尚未收到非流通股东再次启动股改程序的书面动议,何时启动股改程序尚不确定。
另外,公司无法与长春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滨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林元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非流通股股东取得联系,希望上述三家公司能主动与本公司联系,以便顺利开展股改工作。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S*ST北亚 公告编号:2008-021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恢复上市所采取的措施
及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股票于2007年5月25日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后,公司董事会为股票恢复上市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努力协调债权人、法院、政府部门及股东,另一方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2008年1月28日,公司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哈破字第3号民事裁定书,目前公司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该院定于2008年3月12日上午9时召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第一大股东哈尔滨铁路局表示,为避免出现退市摘牌、破产清算的严重后果,减少债权人和股东的损失,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在债权人、流通股东、非流通股东愿意共同挽救公司的情况下,承担更大的责任和义务,尽可能选择优质资产注入,努力改善股权结构,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争取解除公司财务和经营危机,实现恢复上市的目标。公司将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积极与债权人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做好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扭亏保牌和股改工作。
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