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有资产将被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2008年03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08-004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国有资产将被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陕西省国资委2006年6月7日《关于将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的国有资产划转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陕国资改革发[2006]146号),陕西省国资委将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资产划入延长集团,作为其子公司,保留独立法人资格。鉴于此举有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兴化集团变更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及延续性,2006年9月25日,陕西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停止将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划给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函》,决定停止该项资产划转工作,并承诺在公司上市后一年不进行划转。此信息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我公司于2007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已超过一年时间。2008 年2月29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称:接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2008年2月28日通知函,决定重新启动将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资产划归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陕西省国资委,兴化集团将按有关规定准备相关资料上报划转事宜。
此划转工作需经国家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