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交所:产权交易将更健康、更成熟
⊙本报记者 王屹
国务院国资委近日下发《关于建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08年3月1日起,在国务院国资委确定的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试点机构(以下简称“试点机构”)正式实施信息联合发布制度。作为试点机构之一,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表示,将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联合发布制度,进一步提高央企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成效。
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董事长刘轶茙看来,建立央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联合发布制度,是中国产权市场第一个集中的、固定的联合发布制度,这对于中央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乃至资本市场三个层面都有着深远的影响。对于重交所来说,这绝对是一件大好事:既可以使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更广,寻找到更多有意向的竞买者,保证国有资产在交易过程中充分保值增值;还可以实现和其他兄弟产交所的资源共享,发挥优势互补的效应。
重庆联交所副总裁任斌则用“全国性、针对性、透明性、有效性”对这一制度的特点做了归纳。他说,四家试点机构与《上海证券报》等全国五家平面媒体合作同步披露产权交易信息,在中国产权交易史上是首创,开了中国资本市场的风气之先。这五家媒体作为金融和财经类的专业媒体,具有权威性和读者群体的集中性,同时,项目信息在四家网站联合发布,也使得相互之间确立了无形的监督关系,将使产权交易信息更加透明。而通过这种“阳光、干净、公开、透明”的方式,将实现产权项目的良好增值,并增强产权交易市场的吸引力。
重庆联交所另一位副总裁李桑则进一步认为,以前的信息发布系统虽然也为当时阶段的产权交易做出过很大贡献,但联合信息发布制度实施后,则可以在全国产权大市场中形成一种更好的合作机制,促使市场越来越健康、成熟地发展。
李桑谈到,重庆的央企项目可以在京、津、沪等更广阔的平台挂牌后,将吸引到更大范围的竞买人参与,这对于转让方、受让方和交易所三方都是有好处的,有助于形成“多方共赢”的良性局面,促进重庆地区资本要素的流动,提升重庆联交所作为中西部地区唯一央企平台的地位。同时,京、津、沪的资源也可以在重交所共享,这对于发挥重庆作为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集聚、辐射、带动力,吸引中西部地区的优质项目也是大有裨益的。
在谈到如何做好信息发布工作时,刘轶茙表示,重交所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将积极响应并支持、配合该工作的推进。该所近期将专门组织员工学习《通知》,并对此研究制订相关的措施和办法,以应对新形势下央企国有产权转让信息披露的需要。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联合发布制度,规范发布内容、拓展发布渠道、创新发布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成效。
据重交所有关资料显示,2007年该所严格按照“强基固本,和谐发展”的总体思路,在产权交易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交易额较2006年大幅增长151.47%;竞价率60.61%,比2006年的48.27%提高12.34个百分点;增值率16.20%,比2006年的10.01%上升6.19个百分点,规范率达100%。
尤其是在去年5月23日成为央企交易平台后的半年多时间里,重交所起步良好、成绩斐然。其中尤为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普天东莞CDC电缆厂股权转让项目,溢价4900万元,创下了重交所建所以来单笔国有资产增值额最多、竞价时间最长、报价次数最多、报价阶梯最高、以电子竞价方式转让的最大一笔央企项目等五个之“最”,成为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又一经典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