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科苑股权转让获国资委批准
2008年03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ST科苑今日公告,公司于2008年3月3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宿州市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中的1100万股股份转让给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表示,若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1100万股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8.87%,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应尤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