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3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40 证券简称:新湖创业 公告编号:临2008-10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二次董事会于2008年3月3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同意控股子公司温州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其开发的平阳“新湖广场”项目售房按揭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浙江新湖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