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08年2月29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全体11名董事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扬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扬州分行5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一、担保概述
公司下属的扬州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扬州宏三”) 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申请500万元人民币贷款。公司拟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期限1年。扬州宏三以其全部资产提供了反担保。
二、担保对象简介:
扬州宏三注册地点为扬州市汶河北路1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袁亚非,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打印机及网络设备、通信设备、激光音视类产品的研制与开发、销售,计算机组装、电子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计算机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文教用品、文化办公机械、仪器仪表销售,电子计算机技术服务,设备安装,图书、电子出版物零售等。本公司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扬州宏三100%的股权。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扬州宏三总资产7161万元,净资产2745万元,资产负债率61.67%。2007年1-12月份销售收入48171万元,利润总额667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下属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盈利能力较高,反担保具有保障,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以上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前,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750万元,控股子公司宏图三胞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000万元。以上担保总额为39750万元,占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3.01%。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