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3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3月3日以通讯方式在本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周中枢先生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参与表决人数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到会全体董事审议并经书面签字表决方式通过如下事项:
《关于审议向巴西出口成套设备项目及有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矿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矿产公司”)与巴西COSIPAR公司就三号高炉设计和成套设备供货项目签订相关协议,合同总金额约合2.7亿元人民币,合同执行期为3年,利润率约10%左右。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4日
证券代码:600058 股票简称:五矿发展 编号:临2008-12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