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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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3月3日上午9:30在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号昌宁大厦11层A室(公司本部)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名,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171,150,000股,非限售流通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545股,总计171,333,5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32%。会议由李小平董事长委托毕文军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清理报告》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回避股数 | |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 | 100,100,000 | 100,100,000 | 58.42 | |||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71,050,000 | 71,050,000 | 41.47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小计: | 171,150,000 | 171,150,000 | 99.89 | 0 | 0 | |
非限售流通股小计: | 183,545 | 183,545 | 0.11 | - | - | - |
股份合计: | 171,333,545 | 171,333,545 | 100.00 | 0 | 0 |
议案经表决,赞成股份超过参会股东代表股份的2/3,议案获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