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行次 | 2007年1-9月 |
一、主营业务收入 | 1 | 21,809,466,599.21 |
减:折扣与折让 | 2 | |
主营业务成本 | 3 | 19,792,299,198.76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4 | 36,166,464.74 |
二、主营业务利润 | 5 | 1,981,000,935.71 |
加:其他业务利润 | 6 | 1,304,094,536.07 |
减: 经营费用 | 7 | 1,763,281,181.50 |
管理费用 | 8 | 316,070,900.52 |
财务费用 | 9 | -16,063,075.41 |
三、经营利润 | 10 | 1,221,806,465.17 |
加: 投资收益 | 11 | |
补贴收入 | 12 | |
营业外收入 | 1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 | 14,149,700.19 |
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15 | |
四、利润总额 | 16 | 1,207,656,764.98 |
减:所得税 | 17 | 136,875,314.12 |
五、净利润 | 18 | 1,070,781,450.86 |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 19 | 372,885,987.66 |
其他转入 | 20 | |
可供分配的利润 | 21 | 1,443,667,438.52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2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23 |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24 | |
提取储备基金 | 25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26 | |
利润归还投资 | 27 | |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 28 | 1,443,667,438.52 |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2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30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1 | |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32 | |
六、未分配利润 | 33 | 1,443,667,438.52 |
(六)国美电器最近一期现金流量表
项 目 | 行次 | 2007年1-9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 | 25,824,492,698.0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 | 18,154,613.6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 | 952,810,271.0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 | 26,795,457,582.85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 | 22,472,628,556.71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 | 964,599,441.3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8 | 494,652,183.2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 | 1,047,424,754.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 | 24,979,304,935.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 | 1,816,152,647.2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12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 | |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 | |
现金流入小计 | 1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 18 | 858,143,048.66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 19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 | |
现金流出小计 | 21 | 858,143,048.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 | -858,143,048.6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23 | |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24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25 | 200,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 | |
现金流入小计 | 27 | 200,000,000.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2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 | |
现金流出小计 | 3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 | 200,000,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3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 | 1,158,009,598.63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难以及时提供财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龙脊岛建设于2008年2月14日通过司法裁决拍卖竞得上市公司三联商社27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10.69%)。根据相关规定,龙脊岛建设应对本次受让行为进行信息披露。
鉴于龙脊岛建设的间接控股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系经营“国美电器”品牌的全国各地的国美电器公司的母公司,属于“业务规模巨大、下属子公司繁多等原因”的情况,而且本次司法拍卖事出突然,信息披露的时限较短等原因,难以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提供财务审计资料。
龙脊岛建设的间接控股股东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系中国著名企业,被商务部列为重点扶持的流通企业,位居中国家电连锁企业第一名。龙脊岛建设通过关联企业的借款按时付清了53,730万元拍卖价款和拍卖机构收取的382.65万元佣金;龙脊岛建设及关联方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实力。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作为全国著名企业,受到全国人民和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本次是通过拍卖竞得上市公司2700万股限售股,不存在规避信息披露义务的意图。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德鹏
日期:2008年2月27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李玮
项目经办人:石峰 张爱萍 徐敏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7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目录
1.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拍卖受让三联商社的临时股东会决议;
4. 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民事裁决书;
5. 拍卖成交确认书;
6. 国美电器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
7. 关于难以及时提供财务审计等材料的专项说明;
8.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9. 借款协议、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决议;
10.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
1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买卖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3.关于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4.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15.股权转让协议;
16.齐鲁证券关于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核查意见;
17.国美电器关于同意授权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提交《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承诺函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备查文件置备以下地点:
1、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路1号 联系电话:0531-82670818
2、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股票简称 | 三联商社 | 股票代码 | 60089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济南市泺安路11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虽然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但目前仅持股10.69%,还不能定为实际控制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7,000,000股 变动比例: 10.69%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需批准的情形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收购人名称(签章):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韩德鹏
日期:2008年2月27日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三联商社
股票代码:600898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通信地址:山东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三联大厦6楼
签署日期: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控制的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联集团 指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联商社、上市公司 指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
3、法定代表人:张继升
4.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5.注册号码:3700001805047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凭资质证书经营);电器、旧家电、办公设备、计算机及配件、文教用品、移动电话、照像器材、空调、电子出版物、机电产品、健身器材、炊事用具、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鲜花、医疗器材(凭许可证经营)的销售;服装鞋帽生产、销售;空调(不含中央空调)安装;普通货运;许可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对下属企业进行管理;旅游服务;移动通讯终端设备维修(限分支机构经营)。
8.经营期限:1992年4月28日——
9.税务登记证号码:370102267172370
10.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山东三联职工股管理中心 80.44%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5.89%
垦利县垦利镇西冯村 1.70%
济南市天桥区大桥镇司家村 0.89%
莱州市虎头崖镇政府 0.40%
龙口南巷实业总公司 0.34%
山东博强集团 0.34%
11.通讯方式:电话:0531—86086351,传真:0531—86093103
(二)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件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任职情况
张继升 男 370104195012162953 中国 山东济南 董事长
于其华 男 370902640702093 中国 山东济南 董事
李 亚 男 370102195510202978 中国 山东济南 董事
韩炳海 男 370102195705011514 中国 山东济南 监事长
赵 岐 男 37010519550803031X 中国 山东济南 总裁
上述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三联集团有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因执行法院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联商社股份减少27000000股。
根据市场的情况和战略考虑,三联集团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三联商社股份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三联集团持有的三联商社49782602股,占三联商社总数的19.71%。
二、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2008年2月27日收盘,三联集团共持有三联商社22782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2%。
2008年2月20日,因执行法院裁定,三联集团持有三联商社股份减少2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9%。
三、股份冻结质押情况
截至2008年2月27日,三联集团所持2276560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被冻结或轮候冻结。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三联集团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六个月,累计卖出4456013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中:
1、2007年11月,因司法执行减持1070000股;
2、2008年1月,卖出3386013股;交易价格从10.80—12.25元。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三联集团减少股份时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问题。
2、目前,三联商社对三联集团预付款项金额较大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三联集团承诺在2008年3月31日之前将该问题彻底解决。不存在三联商社为三联集团的负债提供担保或者其他损害三联商社利益的情形。
3、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的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三联商社 | 股票代码 | 60089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山东省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49,782,602 持股比例: 19.7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 22,782,602 变动比例: 9.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根据市场的情况和战略考虑,三联集团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三联商社股份的可能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2007年11月因司法执行减持1070000股;2008年1月,卖出3386013股;交易价格从10.80—12.25元。累计卖出累计卖出4456013股。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目前,三联商社对三联集团预付款项金额较大的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三联集团承诺在2008年3月31日之前将该问题彻底解决。不存在三联商社为三联集团的负债提供担保或者其他损害三联商社利益的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通过执行司法裁定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无 |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8年2月28日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0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