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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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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版: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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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油源给折扣 发改委推民营油企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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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石油海内外频建炼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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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油源给折扣 发改委推民营油企新政
    2008年03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其珏
      民营油企“打包售予外资”可能终止,或被两大集团整合

      ⊙本报记者 陈其珏

      

      在多年奔走呼吁之后,民营油企终于迎来政策利好。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了《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两大集团合理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而价格则由双方在按国家规定确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5%至7.0%之间协商确定。这意味着困扰民营油企多年的油源和价格倒挂难题均有望获得根本解决。

      身为民营油企的代表,曾屡次向国家相关部门上书的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会长赵友山昨天向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这些政策的出台表明国家已给民营油企开了一条政策“口子”,但关键还在于执行。

      

      油源

      合规经营可长期供货

      《通知》首先要求依法规范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所有民营成品油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必须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民营批发企业应当与零售加油站签订长期稳定的供油合同,并经由所属加油站和已签订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会销售成品油。民营零售加油站可以选择与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所属批发企业,或者具备资格的民营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合同。

      同时,《通知》要求合理向民营成品油企业供油。中石油和中石化两集团公司负责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供需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条款。对民营批发企业向其所属加油站和已签约零售加油站以外销售的,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可以相应核减供油数量。

      “这意味着政策已经为民企开了一条口子。”赵友山告诉本报记者,过去两大集团和民企是不签订长期合同的。但现在《通知》规定可以签,意味着民企的油源能得到保证了。

      “这是一个突破口,但关键还在于接下来的执行。”据他透露,目前他们正在讨论协调政策、制定方案。考虑到两大集团可能存在资源紧张的问题,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价格

      预留每吨约百元利润

      不过,由于国内成品油价长期处于批零倒挂,民营油企光有油源并不能维持生存。在这方面,《通知》也有了明确的规定。

      《通知》要求,合理确定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用油价格。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的成品油价格,由双方在按国家规定确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5%至7.0%之间协商确定。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供系统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国家规定的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不低于4.5%的规定,合理定价。

      如果按照7%的扣率计算,每吨成品油差不多预留了100元的利润。

      

      出路

      鼓励两巨头收购民营油企

      《通知》同时称,应加快民营成品油企业重组进程。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要继续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成品油市场布局,采取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加快推进对民营批发企业的重组工作。民营批发企业之间应依照公平、对等、协商的原则,实行重组联合,调整企业结构,提高服务水平和成品油经营集中度。

      “只要是合理的收购,我们都愿意。对民营油企来说,放在面前的只有两条路:或是与两大集团签长期供油协定;或是由两大集团并购重组。至于打包售予外资也就不会存在了。”赵友山说。

      上海社会科学院产业发展处处长沈跃东告诉本报记者,民营油企今后的发展方向应避免与大石油企业对抗,而是强调合作,并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民营企业自身的合作,壮大自我;第二步是与国内外大石油企业合作,“合作和合资将是民营油企的一个发展方向。”

      

      戒条

      成品油企业严禁擅自提价

      《通知》还要求严格控制零售加油站的建设。各省市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各地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审批新建加油站。地方炼厂(具备批发资格的除外)所产成品油要严格执行交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集中批发的规定。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严禁违反规定擅自提价。

      “这一条对两大集团和民营油企是一视同仁的。所有成品油经营企业都不能擅自提价,这也是出于维护市场稳定的考虑。”赵友山解释说。

      另一位业内人士认为,总体上,上述新政策对提高石油供应能力、维护石油安全是有利的。一旦民营油企的供应潜能释放出来,类似去年下半年的“油荒”就不会频频进袭。

      ■记者观察

      民营油企如何熬过“夹缝”十年

      ⊙本报记者 陈其珏

      

      “我是第一个拿到这个文件的,3月3日就拿到了。”赵友山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难掩心中的喜悦。对这个曾为民营油企生存而奔走多时的油老板来说,这一纸通知不仅意味着其去年以来的种种努力终于有所回报,更意味着中国数万民营油企近十年来的漫漫长夜终于现出一丝曙光。

      在国内,石油行业曾是诞生富豪的宝地。1992年到1998年间,开加油站、从事石油批发被认为是最赚钱的行当,只因当时民企可直接从各地方石油公司购买成品油,再进行倒卖。由于可直接拿出厂价,许多民营油企靠批发成品油收获了不菲的利润。

      但1999年,国家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简称38号文),明确规定国内成品油批发业务由中石油和中石化负责,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成品油要全部交由中石油和中石化的批发企业经营,其他企业单位不得批发经营,各炼油厂一律不得自销。此举造成了中石油、中石化对成品油批发环节的垄断,包括供油和定价方面的绝对话语权。

      自此,国内民营油企的处境日益艰难。一方面,油源的不稳定令民营油企时时遭遇“无米下炊”的困窘;另一方面,国际油价不断走高而国内成品油零售基准价却严格管制,在国内外油价倒挂的背景下,民营油企常常陷入大面积亏损的泥潭。

      由于遍地荆棘,民营油企开始自发团结在一起向政府求出路。

      2004年12月11日,中国内地石油成品油零售市场正式对外开放。也就在同一天,时任天发集团董事长的龚家龙领先发起并组建了石油商会,意欲联合国内民营石油、石化企业,整合国内外市场资源。最初,此举得到了众多民营油企的热烈追捧。市场当时评论,此举是中国民营油企散兵游勇时代首次终结,将抱团与国有石油巨头相抗衡。

      2005年,以石油商会为基础的长城联合石油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长联石油”)高调成立并一度吸引众多媒体眼球。然而,此后,石油商会的内部矛盾却渐渐浮出,一些会员发现长联石油有圈钱之嫌,遂愤然出走。其中,原石油商会副会长赵友山联合了138家民营油企“另立山头”。组成“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原石油商会秘书长王勇则低调筹建了一个“民营石油企业组织能源经济联合体”。

      在此期间,民营油企的生存困境仍未见丝毫改善。直到“非公经济36条”发布,油老板们一度看到一线生机。但很快,他们发现36条的落实远比发布难得多。

      走投无路之下,民营油企去年被迫使出一招“打包卖外资”的险棋,并在业内掀起轩然大波。

      国务院参事、全国政协常委任玉岭曾在一次论坛上向记者表示,鉴于有些民营流通企业处于无奈向外资出卖的境遇,建议国家对此高度重视,要严防外资油企威胁石油安全。如确不能保证向民营油企供应油源,也不能允许其自我进口石油时,应在对其进行评估后让垄断集团对之重组和收购。

      与此同时,赵友山则不断在北京各部委间奔走呼吁,并多次向高层上书。坊间传说,他曾为等到一高层官员而在某机关门口石阶上坐了六个小时,只为能亲手递送一份材料。

      “这次政策能出台,要感谢发改委主任马凯。我这里还有一份马凯主任给我们的批复,他说,要尽快解决民营油企的生存发展问题,以国家大局为重,保证社会稳定。”赵友山向本报记者透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