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在京召开全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工作会议,确定了未来三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会议认为,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将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
数据显示,经过五年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我国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已实现“五个突破”。其中资产突破5万亿元,由2.2万亿元增加到5.6万亿元;存款突破4万亿元,由2万亿元增加到4.6万亿元;贷款突破3万亿元,由1.4万亿元增加到3.1万亿元;所有者权益突破2千亿元,由-267亿元增加到2607亿元;农户贷款突破1万亿元,由0.4万亿元增加到1.2万亿元,农户贷款覆盖面由28.6%增长到32.8%,达到7817万户,受惠农民超过3亿。
此外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提高了8.4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下降了16个百分点。
银监会党委副书记、副主席蒋定之在出席会议时指出,2003年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实现第一阶段的目标和任务,而当前我国农村经济金融正经历广泛而复杂的变革,多元化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格局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仍然存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产权制度、公司治理、创新能力和队伍素质等与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特别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
为此银监会提出,必须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的体制机制等重大问题,全面完成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任务。银监会为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厘定三年目标,“到2010年末,农村金融机构要初步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大幅提升竞争能力,全面发挥支农作用,主要监管指标要基本达到审慎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总体达到8%左右,不良贷款率总体下降到10%以下,拨备充足率总体达到70%以上,历史亏损挂账下降70%,涉农贷款投放年均增长15%以上。”
会议强调,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发展从今年起由“深化改革试点”全面转入“深入实施和攻坚”阶段。今年将围绕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以执行力建设为基本保障,突出风险监管,推进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创新,提高发展质量。
监管上,银监会将努力实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健康度、监管有效性、监管质量和水平等“三个全面提升”。改革上,将实施省联社改革、股份化进程及经营机制转换“三个稳步推进”。服务上,将力争在农民“贷款难”、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竞争机制、提升“三农”服务水平取得“三个重大突破”。
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强调,要坚持分类监管,稳步推进改革,增强服务功能,扎实高效推进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监管、改革和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此,银监会将对照现代金融企业的监管标杆,结合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特点,实施全面风险监管;区别不同类别性质机构的特点,推进分类监管;加大监管资源集成力度,推进联动监管。
同时,银监会还将在坚持稳定县域原则下进行分类指导,在坚持规制导向指引下进行金融创新,立足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长远发展,全面加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