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同一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由该销售机构代销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购买的本公司所管理的以下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1);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国泰金龙债券基金,代码:020002、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代码:020003,以下简称“国泰金龙基金”);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5);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7);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8);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9);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0);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
注: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目前暂未开通办理赎回、转换基金业务交易,恢复各项基金业务交易的时间以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通过民生银行购买的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费用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其中25%归转出基金基金财产,其余作为注册登记费和相关的手续费。
2、根据《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国泰金龙基金内的子基金之间可以相互转换,但不按上述第1条相关标准收取基金转换费,具体费用收取标准如下:
国泰金龙基金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和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两只子基金组成,由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收转换费;由国泰金龙债券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时,转换费率为0.3%。持有国泰金龙债券子基金超过90日(含)的,转换费为0。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10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8、如投资者申请全额转出其持有的国泰货币基金余额时,本公司将自动结转投资者待支付的收益,该收益将一并计入转出金额以折算转入基金份额。
五、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基金处于封闭期有关规定。
六、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自2008年3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民生银行各网点办理上述“适用基金范围”内的本公司管理的民生银行代销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3、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4、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销旗下9只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民生银行从2008年3月7日起全面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旗下9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代销基金范围及代码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1);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3);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5);
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7);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8);
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09);
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0);
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519021);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民生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汕头、济南、深圳、宁波、成都、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24家分行的290多个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咨询民生银行的各代销营业网点;
2、登录民生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3、致电民生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68;
4、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688,021-33134688;
5、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四、重要提示
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代码:020011)暂不办理赎回、转换基金业务交易,恢复各项基金业务交易的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三月五日
金泰证券投资基金
2008年第一次收益分配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7年12月31日金泰证券投资基金期末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实施现金分红。本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金泰,基金代码:500001。
二、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基金金泰期末份额净值3.8080元,累计份额净值为4.8130元。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000.00元。
三、分红日期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分红实施日期。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5日
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2008年第一次收益分配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金鑫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规定,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07年12月31日金鑫证券投资基金期末可分配收益为准,向基金持有人实施现金分红。本收益分配方案已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基金简称及代码
基金简称:基金金鑫,基金代码:500011。
二、收益分配方案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基金金鑫期末份额净值3.156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3.6289元。本次收益分配方案为: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600,000,000.00元。
三、分红日期
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分红实施日期。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