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海委员:遏制违规开发向城郊蔓延
2008年03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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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房地产的违规开发,使得农用集体土地被大量占用,破坏了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占用耕地,影响到社会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安全。”他说。
他指出,尽管2003年国务院就发出通知,明确提出“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乡村签订协议圈占土地,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但由于监管不力等原因,农村以种种形式变相搞房地产开发现象始终没有得到制止。为此,要加大对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公示制度,把房地产开发管理秩序置于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要把在城郊、农村违规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媒体上公布于众。
他认为,对少数单位和个人为谋私利,占用耕地,参于农村房地产违规开发的,要限期退出。已完工项目,不能仅罚款了之,对违规房产应予以没收拍卖,使违规者失利亏损。
“在城郊、农村,房地产违规开发严重的地方,是地方政府管理人员的失职,往往又与街道办事处、村委会有着某些利害关系。”郭松海委员说,“应制定考核干部指标体系,包括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制止房地产违规开发等内容的指标体系。应实行问责制,追究违法违规开发地方领导的法律责任与违纪责任,给予与责任相一致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