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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3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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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版:两会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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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版:两会特别报道
    中国住房政策路线图日趋清晰 廉租房保障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人大代表呼吁:让廉租房成为“真主角”
    郭松海委员:遏制违规开发向城郊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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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住房政策路线图日趋清晰 廉租房保障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2008年03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温家宝总理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央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68亿元,比去年增加17亿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此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投入。截至2007年底,我国累计有95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用更坚定的决心、更清晰的表述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一条以“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的,分类解决各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政策路线图正式登台亮相。

      住房政策路线图

      ■“重点发展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

      ■“高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主要通过市场调节解决。”

      ■“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

      ■“通过多种途径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住房之痛

      近年房价高涨百姓不堪承受

      5年来,全国4000多万户城市家庭通过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改善了住房条件,占城镇家庭总数的1/4以上。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2002年的22.8平方米提高到28平方米左右。每年提高1平方米以上。

      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说:“这是我国居民居住水平提高最快的时期。城镇住房规划设计水平和功能质量、环境质量和居住舒适度也明显提高。”

      而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才不足8平方米,住房严重短缺。

      可是,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再加上社会正处于转型期,问题也接踵而至。尤其突出的是近年来飞涨的房价,成为百姓不堪承受之重。由它所催生的新名词“房奴”,透露出贷款买房人的辛苦和无奈,而相当一部分困难群众更是望房兴叹。

      全国人大代表姜明说:“我认为住房制度确立市场化改革方向,对加快城市住宅建设还是发挥了主导作用。当然,出现的住房保障体系薄弱等问题也不容回避,还需要加强建设。”

      保障之要

      重点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

      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详细论述了住房保障的对象和保障途径: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难,是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此外,还提出积极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孔令晨说:“对比近几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住房问题的表述,可以说,‘保障’正在成为中国住房政策的关键词。”

      回望过去,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重视解决城市特殊困难家庭在住房、子女就学、医疗和取暖等方面遇到的问题”。

      2004年,政府工作报告的提法是“切实帮助特殊困难家庭解决就医看病、子女上学、住房、冬季取暖等实际困难”。

      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各地要加快建立城乡特殊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帮助他们解决看病、住房、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

      200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出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字眼,但提出的发展重点是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

      此后,住房保障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特别是2007年8月,国务院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做出了全面部署后,全国所有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地级以上城市对申请租赁住房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中央财政投入51亿元廉租住房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困难地区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樊金龙说:“我觉得,对于房地产市场,政府的角色就是关注困难群体、中低收入群体,进行分类保障,其他的房屋供应应该交由市场解决。”

      姜明代表说:“政府加强公共服务,住房政策彰显保障功能,体现了政府找准了自己在房地产市场的定位。”

      完善之路

      “廉租房好是好,不过建廉租房需要大量资金,这笔钱从何而来?房源咋保证呢?”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是什么标准呢?”

      面对现有的住房保障政策,部分代表委员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樊金龙代表说:“我觉得,现在存在两个难题:一是怎么核定购房申请人的收入,这方面还存在操作层面的困难,没有一个统一的诚信系统;二是怎么处理好市场主体与政府责任之间的关系,确保既能保障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又能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从代表们发出的种种疑问中,可以看到住房政策还需要不断完善,还将面临新挑战。

      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多数城市小户型租赁住房供求矛盾尖锐,廉租住房制度实施面临房源短缺的制约,中等收入家庭和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问题,在房价过快增长情况下成为住房矛盾的新焦点。大量缺乏住房支付能力的新职工、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城中村、城乡接合部聚集,造成一系列影响社会安定、土地合理利用等问题。

      对此,代表委员们也提出自己的建议。全国政协委员郭松海说:“要加大对中小户型、中低价位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应。”

      樊金龙代表介绍淮安主要采取的三项措施:对于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主要是提供一定额度的租金;建设小套型的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左右,面积上尽可能适应低收入群体的需求;建设经济适用房,实行共有产权。

      全国人大代表骆玉林认为,政府要注意推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开发建设,进而平衡市场价格。当然,政府也不能违背市场规律,必须按市场经济办事,引导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通过政府引导市场有序开发,逐步解决住房难问题,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