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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的经济工作,要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要控制在4.8%左右。
那么,如何达到这一目标呢?我认为,除了加大商品供应、打击囤积居奇、降低流通成本等措施外,还可以考虑充分发挥物价补贴的作用。
在CPI持续保持上涨趋势的情况下,实行物价补贴措施,能够使低收入家庭获取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从而增进其福利,校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贫富差别拉大问题。当然,这只是从社会保障层面来看待物价补贴的问题。实际上,物价补贴对于调节通胀压力也大有裨益,关键是如何补贴、补贴给谁的问题。
物价补贴不应该是“一刀切”式的。一刀切的物价补贴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因为这种无差别的补贴,等于提高了货币供应量,人民币的实际购买力也将随之下降,这无益于缓解通胀压力,而且,还容易产生富人搭便车的问题。如果只对少量低收入者进行物价补贴,又由于受益面太小,只能发挥物价补贴的保障作用,而无法发挥其对通胀的调节作用。在目前CPI上行压力依然很大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最大限度地用好物价补贴这一调节工具。
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我认为,应该对农民和城市中的低收入者实行物价补贴,既发挥其对通胀的调节作用,也发挥其保障作用。
我国CPI持续保持较高涨幅,与粮食价格上涨带动的食品类价格的整体性上涨有关。而在这一过程中,农村的通胀压力持续大于城市,这一点可以从去年至今已经披露的CPI数据中清晰地看出来:2007年1月份至今,农村物价上涨速度持续高于城市,差距最大的时候达到1.3%(2007年9月,城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5.8%,农村价格上涨7.1%)。直到今年1月份,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速度还比城市高出0.9%。
我国农民的收入增长速度远低于城市,倘若农村的通胀压力持续高于城市,就容易进一步拉开城乡差距,抑制农村的消费积极性,使农村市场的拉动变得更为艰难。同时,农村居民消费价格的过快上涨,不仅容易部分抵消掉近年来国家为增加农民收入所采取的各项调控措施的实际效果,也容易部分抵消农副产品涨价给农民带来的增收效果。
我国大部分地区农民的收入,依然主要依靠售粮,收入的单一决定了,农民为了弥补通胀带来的购买力下降问题,不得不通过捂粮惜售的办法,减少市场的粮食供应,提高粮食售价,而粮价的上涨迅速传导到CPI中,就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在这种情况下,对农民进行物价补贴,实际上等于帮助农民增加了一条化解通胀压力的渠道,这有利于农民摆脱惜售心理,保持粮食市场的正常供应,使供求关系趋于一种平衡,从而降低通胀压力。而通胀压力的降低,农民惜售的前提也将随之逐渐被化解,这又能进一步促进CPI的下行。
对农民的物价补贴不仅仅包括直接的货币补贴,还应包括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保障体系为中心的间接补贴。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速度比城市高,与农村物流成本高于城市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村交通条件落后,市场分散,由于运输路途遥远,过路费多,燃油费高,致使配送商品的成本居高不下。据测算,配送到农村乡镇网点增加的物流成本,约占其在省(市)内物流总成本的30%;每销售100元商品,农村市场要比城市市场多增加物流费用1.5%。倘若这一问题不能得到解决,农村居民消费价格上涨速度高于城市的状况就难有根本性改变。
相关研究表明,城乡之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差距平均在15年以上,由此所增加的成本转嫁到成本当中去必然推高相关商品的价格。另一方面,许多地方的农民由于交通不便,只能将粮食低价售给中间商,导致粮价上涨的利润大部分落入中间商手中。
因此,对农民的物价补贴并不是孤立的扶持性政策,而应该是综合的扶持性政策,倘若能够增加农村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降低其物流成本,对改变农村地区居民消费价格上涨速度持续高于城市的现状,也将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