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 名 称 | 广东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40%股权 | ||||||||||||||||
公告 有效期 | 2008年3月6日至2008年4月3日17:00止,(以报纸公告日期为准)。 | ||||||||||||||||
拟转让 价格 | 846.30万元 | ||||||||||||||||
企业名称 | 广东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广州白云区同和镇东平南路39号 | ||||||||||||||||
注册资本 | 2392.5 万元(港币) | ||||||||||||||||
经济类型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建材制造业 | ||||||||||||||||
主要产品(经营范围) | 生产经营预拌混凝土、来料加工混凝土、混凝土预制件及混凝土细骨料 | ||||||||||||||||
资产评估和备案情况 | |||||||||||||||||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 基准日 | 2007年 8月 31日 | ||||||||||||||||
总资产 | 2188.08万元 | 固定资产: 283.69万元 流动资产 1904.39万元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0 万元 其他:长期投资:0 万元 | |||||||||||||||
总负债 | 72.34万元 | 所有者权益 | 2115.74万元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846.30万元 | ||||||||||||
股东情况 | |||||||||||||||||
股东人数 | 2人 | ||||||||||||||||
名称及 份 额 | 第一股东名称 | 第二股东名称 | 第三股东名称 | 第四股东名称 | 第五股东名称 | ||||||||||||
香港港九(永泰)投资有限公司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比例 60 % | 比例 40 % | 比例 % | 比例 % | 比例 % | |||||||||||||
职工人数 | 6人 | 其 中:在职 6人;技术 3 人;离退休 0人。 | |||||||||||||||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国强 | 总经理 | 陈乃方 | ||||||||||||||
审计数据 | |||||||||||||||||
近 两 年 经营业绩 | 年份 | 主营收入 | 营业利润 | 所得税 | 净利润 | 净资产 收益率 | |||||||||||
2005 | 4826.82万元 | -268.23万元 | 0万元 | -204.66万元 | -7.70% | ||||||||||||
2006 | 35.55万元 | -280.85万元 | 0万元 | -305.62万元 | -13.16 % | ||||||||||||
基础设施 | 供水量: 吨/月; 排污量: 吨/月; 供煤气量: 立方米/日; 配电: 千瓦 | ||||||||||||||||
占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空地面积: | |||||||||||||||
土地房屋产权证号 |
决议及批复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粤建集【2007】209号 | |||||||
产权转让内部决议 | 转让方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07年9月8日) | ||||||
标的企业 | 广东永泰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07年11月10日) | |||||||
备注: 1.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收购; 2.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
一、受让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在提出受让申请时须提供不少于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50%的银行资信证明。 | ||||||||
受让要求: 受让方须同意转让标的企业以人民币100万元/年的租金价格租用转让方提供的场地作为经营场所。 | ||||||||
4.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并在征询转让方意见的基础上,按本公告的受让方条件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会转让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交易方式。经组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本公告所称的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股权意向并到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取阅相关产权交易文件并同意接受该文件约束的企业或自然人联合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审查,符合公告所列的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受让要求和转让基本要求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意向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产权交易机构对上述披露信息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 | |||||||
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8620)22360101 陈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