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粤电力A和粤电力B 股票代码:000539和200539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住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3、25、26层)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本期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233号文件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债券名称:2008年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08粤电债”)。
发行主体: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7年。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20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发行人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帐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回售条款: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5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5年付息日前5至10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连续发布回售公告至少3次。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回售申报日,即本期公司债券第5年付息日之前的第5个交易日,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不再享有回售权。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间第5年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第5年付息日后的3个交易日内,发行人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
票面金额:本期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价格:本期公司债券按票面金额发行。
债券认购单位:债券认购人认购的债券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人民币1,000元。
发行方式:网上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本期公司债券网上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2亿元)、10%(2亿元)和80%(16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情况和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认购总量不足2亿元,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认购总量不足2亿元,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之间不进行回拨。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
发行对象:
网上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网上发行日前1个交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并且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
网上公开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网下发行: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08年3月10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10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8年3月10日。公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每年支付一次,2009年至2015年间每年的3月10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公司债券的到期日为2015年3月10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广东省分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AAA。
债券受托管理人:发行人聘请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概算不超过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2%,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用、审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推介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发行人所借短期贷款,拟偿还贷款共四笔,总额17.5亿元,剩余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发行人流动资金。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08年3月6日。
预计发行期限: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3日。
网上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日期:2008年3月10日。
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申购期:2008年3月10日。
网下认购期:2008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13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就本期债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预计上市日期为2008年3月21日。
三、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3、25、26层
法定代表人:潘力
联系人:梁江湧、蒙飞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5楼
联系电话:020-87570251、020-85138015
传真:020-85138014
邮政编码:510630
(二)承销团:
1.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罗奕、王子龙、邓浩、何湘龙、龙亮、王媛媛、贺新、李航、陈旭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2.副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陈东、叶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18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711
邮政编码:510620
3.分销商:
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联系人:张全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电话:010-85130653
传真:010-85130542
邮政编码:100010
2、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陈敬达
联系人:徐丽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平安大厦609
电话:010-59734902
传真:010-59734978
邮政编码:100032
(三)发行人律师:
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209-1212室
法定代表人:卢伟东
联系人:陈凌、郭伟康、张丽丽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1209-1212室
电话:020-83276630
传真:020-83276487
邮政编码:510045
(四)审计机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谢英峰
联系人:秦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2办公楼8层
电话:010-85207788
传真:010-85181218
邮政编码:100738
(五)担保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住所: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
负责人:曾俭华
联系人:周国强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509号
电话:020-83011382
传真:020-83011363
邮政编码:510045
(六)资信评级机构: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朱建华、李敏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埔区西藏南路760号安基大厦8楼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联系人:罗奕、何湘龙、李航
联系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8层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邮政编码:100004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账号:11001085100056000400
(九)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宋丽萍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82083333
传真:0755-82083667
邮政编码:518010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文华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电话:0755-25938000
传真:0755-25988122
邮政编码:518031
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信用评级
(一)信用级别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表明本期债券安全性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
作为本期债券发行的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2008年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基于对发行人内部运营实力和外部环境的综合评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肯定了发行人所处的广东省电力需求增长保持强劲、发行人在广东省内领先的竞争优势、较为优质的发电资产、较强的现金获取能力及未来良好的发展空间。同时,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关注到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实施进程的不确定性和机组利用小时下降、煤价上涨带来的风险,以及发行人债务结构不尽合理、个别投资项目盈利存在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认为:
优势:
1、外部环境较好。广东省经济和电力需求持续稳定增长,为区域内电力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
2、区域优势显著。公司是广东省最大的独立发电公司之一,也是广东省内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区域优势显著。
3、持续的发展能力。公司在建及拟建项目质量较好,将在未来几年陆续进入投产期。预计到2010年公司力争装机容量将在2006年底基础上增长2倍以上,发展潜力较大。
4、电源布局合理。公司下属电厂广泛分布在广东省境内,布局合理;同时,公司涉足LNG、奥里油、油页岩以及风力、水力等多种新型能源发电项目,分散了经营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突出,财务实力较强,债务水平较低。2006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6.86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22.62亿元,现金流状况良好;同时2006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43.4%,处于行业较低水平,财务弹性良好。
6、公司作为A、B股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融资渠道畅通,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关注:
1、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推进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随着电价改革力度加强和环保政策的推进,对火电企业的发展将产生一定影响。
2、近年来广东省内电力供给能力快速提升,发电利用小时数下降;同时煤价保持高位运行,压缩了公司利润空间。
3、公司近三年短期债务规模增长较快,债务结构有待优化。未来几年公司资本支出较多,债务水平还将有所上升。
4、公司参股投资的LNG和湛江奥里油项目存在一定经营风险,未来盈利状况值得关注。
5、公司在燃料采购等环节存在一定规模的关联交易,对母公司的依赖程度较大。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评估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公司主体信用和本期公司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
中诚信评估将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评估将密切关注发行主体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评估,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评估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评估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二、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
目前发行人主要通过下属的控股和参股子公司进行电力生产,母子公司的资金关系主要体现在融资活动现金流方面,合并口径会计信息较能全面反映发行人整体的财务实力和资信状况。因此,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的发行人会计信息均采用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投资者如欲了解发行人母公司会计报表口径财务信息,请参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第九节“财务会计信息”的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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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流动负债总额;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发行人目前获得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发行人在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没有出现过严重违约现象。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为20亿元,占发行人2006年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23.1%。发行人在最近三年未发行过债券。
第三节 担保
本期债券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其广东省分行提供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前身为成立于1954年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2004年9月,中国建设银行重组分立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与负债,以及由原中国建设银行拥有的相关权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根据建设银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2007年上半年财务报告和2006年财务报告,截至2007年6月30日,建设银行资产总额为61,177.91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3,256.09亿元,资产负债率为94.7%;发放贷款及垫款余额30,806.76亿元,比2006年末增加2,847.93亿元,增长10.2%;吸收存款余额50,482.85亿元,比2006年末增加3,270.29亿元,增长6.9%。2006年,建设银行实现营业收入1,502.12亿元,比2005年增长18.0%;利润总额657.17亿元,比2005年增长18.7%;净利润463.19亿元,扣除重组而获得的税收减免到期的影响后,比2005年增长18.0%;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4,127.59亿元,比2005年增长36.0%。
在经营效益取得大幅增长的同时,建设银行各项经营效率指标也持续改善。2006年,建设银行平均资产回报率为0.9%,加权平均净资产回报率为15.0%,成本收入比为38.0%。截至2007年6月30日,建设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4%,资本充足率为11.3%。截至2007年6月30日,建设银行累计对外担保余额2,531.04亿元,占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77.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拥有1,000多个营业网点,主营业务包括公司银行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等,在广东省银行业市场居于领先地位,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规模最大的一级分行。截至2006年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总资产为4,412.57亿元,200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1.69亿元,利润总额44.94亿元,净利润31.90亿元。
二、担保函主要内容
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了担保函。担保人在该担保函中承诺,对本期债券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不超过十年期公司债券,发行面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
(二)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本担保函项下债券到期时,如发行人不能全部兑付债券本息,担保人应主动承担担保责任,将兑付资金划入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或主承销商指定的帐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义务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如债券到期后,债券持有人对担保人负有同种类、品质的到期债务的,可依法将该债务与其在本担保函项下对担保人的债券相抵销。
担保人仅对在本担保函签发之日起两年内发行的债券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债券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二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财务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有关主管部门或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认购人或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本担保函规定的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期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九)加速到期
在本担保函项下的债券到期之前,担保人发生分立、停产停业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债券发行人应在一定期限内提供新的保证,债券发行人不提供新的保证时,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债券本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法定中文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GUANGDONG ELECTRIC POWER DEVELOPMENT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GED)。
住所: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23、25、26层。
法定代表人:潘力。
注册资本:2,659,404,000元。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电力的生产和销售,电力行业技术咨询和服务。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境内上市股票简称:粤电力A和粤电力B。
境内上市股票代码:000539和200539。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人股东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26.59亿元,股东总数为132,238户,其中A股股东72,142户,B股股东60,096户。下表列示了截至2007年6月30日发行人前10名股东情况。
公司前十名股东介绍(截至200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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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发行人历次股本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1992年9月8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1992]20号文及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54号文批准,由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信托投资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广东发展银行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于1992年11月3日取得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6,250,000.00元。
发行人于1993年发行A股4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人发行的A股于1993年1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股票代码为000539。
发行人于1995年发行B股10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另有108,250,000股法人股转换为B股。发行人发行的B股于1995年6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股票代码为200539。B股发行后,经批准,发行人于1995年11月10日成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于1994年以1993年末总股本数每10股送2股红股转增6股;于1997年以1996年末总股本数每10股送2股红股;于1998年以1997年末总股本数每10股转增3股;于2000年以变更前总股本数每10股送2股红股转增8股。
发行人于2001年增发A股84,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2006年,发行人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1股股份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A股股东支付121,357,577股的对价总额后,公司股份结构发生变化,股份总数不变。
截至2007年6月30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9,404,000.00元。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情况
发行人目前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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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07年6月30日,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46.32%的股份,同时通过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2.96%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国资委持有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76%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之日,粤电集团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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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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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业务介绍
(一)电力行业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力工业迅速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缺电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有力地支持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截至2006年底,我国发电装
偿债指标 | 2006年 | 2005年 | 2004年 |
流动比率 | 0.55 | 0.80 | 1.85 |
速动比率 | 0.49 | 0.67 | 1.65 |
资产负债率 | 43.4% | 38.4% | 26.4% |
利息倍数(倍) | 8.84 | 9.78 | 17.82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100%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100% |
股东名称(全称) | 截至期末 持股数量 | 比例(%) | 股份性质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东性质 |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 | 1,231,772,068 | 46.32% | 人民币 普通股 | 1,231,772,068 | 国有法人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 81,105,045 | 3.05%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国有法人 |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 78,639,451 | 2.96%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国有法人 |
深圳广发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 56,028,508 | 2.11%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广东广控集团有限公司 | 40,482,522 | 1.52%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 | 30,678,767 | 1.15%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29,000,000 | 1.09% | 人民币 普通股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SCHRODER INTL SELECTION FD-GREATER CN FD GTI 25287 | 16,151,237 | 0.61% | 境内上市 外资股 | 0 | 境外法人 |
内藤证券株式会社 | 15,462,400 | 0.58% | 境内上市 外资股 | 0 | 境外法人 |
SCHRODERS KOREA LIMITED | 14,565,520 | 0.55% | 境内上市 外资股 | 0 | 境外法人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起始 日期 | 任职终止 日期 | 2006年末持股数 |
潘 力 | 董事长 | 男 | 52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刘 谦 | 副董事长 | 男 | 52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邓 安 | 董事 | 男 | 57 | 2006-04-28 | 2008-04-29 | 0 |
洪荣坤 | 董事 | 男 | 49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李灼贤 | 董事 | 男 | 44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刘罗寿 | 董事、 总经理 | 男 | 55 | 2005-04-19 | 2008-04-29 | 0 |
高仕强 | 董事 | 男 | 49 | 2006-04-28 | 2008-04-29 | 0 |
钟伟民 | 董事 | 男 | 51 | 2006-04-28 | 2008-04-29 | 0 |
杨选兴 | 董事 | 男 | 41 | 2005-09-28 | 2008-04-29 | 0 |
姚纪恒 | 董事 | 男 | 42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吴 斌 | 董事 | 男 | 42 | 2006-04-28 | 2008-04-29 | 0 |
邹小平 | 董事 | 男 | 42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王 珺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宋献中 | 独立董事 | 男 | 43 | 2005-04-29 | 2008-04-29 | 3,602 |
成欣欣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05-04-28 | 2008-04-29 | 0 |
朱宝和 | 独立董事 | 男 | 44 | 2005-04-28 | 2008-04-29 | 0 |
沙奇林 | 独立董事 | 男 | 46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张 尧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06-04-28 | 2008-04-29 | 0 |
邱健伊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2 | 2006-09-13 | 2008-04-29 | 0 |
李卓彦 | 监事 | 男 | 34 | 2006-04-28 | 2008-04-29 | 0 |
杨松才 | 独立监事 | 男 | 44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梁汝宇 | 独立监事 | 男 | 39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林伟丰 | 职工监事 | 男 | 38 | 2005-04-29 | 2008-04-29 | 3,930 |
陈楚阳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许培锦 | 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05-04-29 | 2008-04-29 | 0 |
李晓晴 | 副总经理 | 女 | 35 | 2006-09-12 | 2008-04-29 | 0 |
刘 维 | 董事会秘书 | 男 | 27 | 2006-10-24 | 2008-04-29 | 0 |
刘学毛 | 财务负责人 | 女 | 51 | 2005-04-29 | 2008-04-29 | 20,000 |
合计 | - | - | - | - | - | 27,532 |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2008年3月6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下转D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