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两会特别报道
  • 3:两会特别报道
  • 4:两会特别报道
  • 5:两会特别报道
  • 6:广告
  • 7:两会特别报道
  • 8:两会特别报道
  • 9:两会特别报道
  • 10:焦点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观点评论
  • 14:时事海外
  • 15:环球财讯
  • 16:专版
  • A1:市场
  • A2:股市
  • A3:专 版
  • A4:金融
  • A5:基金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专版
  • B8:专版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D29:信息披露
  • D30:信息披露
  • D31:信息披露
  • D32:信息披露
  • D33:信息披露
  • D34:信息披露
  • D35:信息披露
  • D36:信息披露
  • D37:信息披露
  • D38:信息披露
  • D39:信息披露
  • D40:信息披露
  •  
      2008 年 3 月 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2版:信息披露
    (上接封十一版)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拟为相关单位提供担保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建设银行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588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建设银行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08年03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在建设银行开通旗下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08年3月6日起,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开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次开通的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投资者通过建设银行购买的本公司管理的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精选,基金代码:519011)、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收益,基金代码:519003)、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货币,基金代码:A级:519505;B级:519506)、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回报,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优势,基金代码:519013)和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贰号,基金代码:519015)。

    二、适用投资人范围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持有上述任一只基金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转换费率

    1、非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转换:

        

        

        

        

        

        

        

        

        

    转换情况基金转换费率计入转出基金资产的比率
    第一次转换0.10%0.025%
    第二次转换起0.30%0.075%

    2、非货币市场基金与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

    (1)从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转换成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转入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具体标准详见该转入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2)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下称“转出基金”)转换成海富通货币市场基金时,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标准详见该转出基金的《更新招募说明书》。

    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四、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2、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000份基金单位。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1000份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金额限制。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不处于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5、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7、目前,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的开放式基金均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故投资者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自动记入前端收费模式下,且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之日起计算。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ccb.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858或40088-40099(免长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6日

    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中国建设银行为代销机构及在中国建设银行开通“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银复【2001】143号文联合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代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二、自2008年3月6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指定网点办理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三、自2008年3月6日起,增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代理销售机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是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中国建设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上述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暂不办理对机构投资者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2、、办理销售机构

    自2008年3月6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建设银行代销上述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根据实际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

    3、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建设银行开办此项业务的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5、申购、赎回费率的说明

    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费率同正常费率。  

    6、扣款方式

    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建设银行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规定并与中国建设银行约定每月固定的扣款日期,具体扣款方式以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2).投资者需向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唯一银行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且该账户须为其从事本基金交易时的指定银行账户。

    7、投资金额

    投资者可到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含500元),无交易级差。

    8、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9、本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中国建设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有关规定。

    3)、本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中国建设银行的具体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ccb.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53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858或40088-40099(免长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6日

    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分红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分配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红利2元。

    本基金已于2008年3月5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次分红预告》(2008年3月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投资者欲了解有关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85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

    风险提示: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