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8年2月26日发出通知,2008年3月5日上午在福州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到会8人(董事雷世俊先生因事出差在外,委托董事肖沃根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吴冰文先生因事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黄国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刘雄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余建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4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天金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牛皮箱板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2,500万元、对年产20万吨牛皮箱板纸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伸性装置,更新传动系统,以优化公司主导产品结构,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1,500万元、自筹1,00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期8个月。技术改造完成后,该纸机的产品结构和生产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单机具备年产13万吨伸性纸袋纸或29万吨牛皮箱板纸的能力,综合效益和市场抗风险能力明显改善。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高强瓦楞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4,500万元、对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在原单层高强瓦楞纸基础上,增加一层木浆挂面或木浆与废纸长纤维浆混合挂面,生产挂面箱板纸,优化该纸机产品结构。
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3,000万元、自筹1,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4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期13个月。技术改造完成后,在产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有效提升该纸机的产品结构和附加值,进一步优化公司主导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深圳福田区泰然213栋工业厂房3C,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科学技术局申请“科技三项费用”无息贷款、期限一年的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反担保;就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申请 “外贸发展基金”贴息贷款项目,向招商银行深圳深纺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的贷款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工业区高发2号厂房(房产证号:4000322724号)房产,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申请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委托贷款4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程序,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及【2005】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刘天金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制度》。
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08-00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08年3月5日在福州市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6层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4人(监事陈宇青女士因事请假)。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震先生主持,经全体到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牛皮箱板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2,500万元、对年产20万吨牛皮箱板纸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增加伸性装置,更新传动系统,以优化公司主导产品结构,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1,500万元、自筹1,00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期8个月。技术改造完成后,该纸机的产品结构和生产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单机具备年产13万吨伸性纸袋纸或29万吨牛皮箱板纸的能力,综合效益和市场抗风险能力明显改善。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高强瓦楞纸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的议案》。
同意公司投资4,500万元、对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原纸生产线实施技术改造,在原单层高强瓦楞纸基础上,增加一层木浆挂面或木浆与废纸长纤维浆混合挂面,生产挂面箱板纸,优化该纸机产品结构。
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3,000万元、自筹1,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41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90万元,项目工程建设期13个月。技术改造完成后,在产能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将有效提升该纸机的产品结构和附加值,进一步优化公司主导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深圳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用深圳福田区泰然213栋工业厂房3C,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科学技术局申请“科技三项费用”无息贷款、期限一年的300万元人民币贷款提供反担保;就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申请 “外贸发展基金”贴息贷款项目,向招商银行深圳深纺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的贷款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工业区高发2号厂房(房产证号:4000322724号)房产,就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申请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委托贷款4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程序,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及【2005】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股票代码:600103 股票简称:青山纸业 编号:临2008-004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及反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反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反担保数量:本次担保400万元、反担保800万元人民币,累计担保400万元、反担保80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4、对外担保及反担保累计数量: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人民币12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8年3月5日,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到会8人(董事雷世俊先生因事出差在外,委托董事肖沃根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吴冰文先生因事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黄国英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刘雄先生因事请假,委托独立董事余建辉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泰然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黄逢时
注册资本:人民币4974.695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
深圳市恒宝通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通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公司出资4012.86万元,持股比例为80.66%。
根据宝通公司经审计的2007年度财务报表数据,其总资产为11552.90万元,负债总额为4062.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5.17%,所有者权益7490.18万元,符合公司提供担保的条件。宝通公司2007年度营业收入13323.42万元,营业利润934.86万元,净利润884.5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及反担保
反担保期限:一年
反担保金额:人民币800万元
担保期限:两年
担保金额:人民币400万元。
公司用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工业园213栋3C厂房,作为宝通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科学技术局申请“科技三项费用”无息贷款人民币300万元,期限一年;向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申请“外贸发展基金”贴息贷款项目,向招商银行深圳深纺大厦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万元,期限一年,以反担保人身份向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同意公司用深圳市南山区高发工业区高发2号厂房(房产证号:4000322724号)房产,作为宝通公司向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申请产业技术进步资金委托贷款人民币4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宝通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系为支持其正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充分利用特区对其高新技术产业的财税扶持优惠政策,公司为其担保风险低、安全性高。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了相应程序,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及【2005】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反担保及逾期担保、反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2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累计对外反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00万元,占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0%,公司无逾期对外反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经与董事签字生效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及反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及反担保人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