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嘉股份欠债6620万元被诉
2008年03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和裕
⊙本报记者 李和裕
禾嘉股份今日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5份传票。5案件的原告均为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被告为公司和控股股东禾嘉集团。
原告要求判令:禾嘉股份偿还5笔贷款本金6620万元及相应利息;对禾嘉集团设置质押的法人股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禾嘉集团对公司的上述债务及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被告承担五案件全部诉讼费用。案件起因为公司与总府支行于2005年间分别签订的5笔共计6620万元的借款合同,上述5笔贷款均由禾嘉集团提供质押担保。5笔贷款现已到期,由于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偿还5笔贷款及利息。禾嘉股份表示,此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