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2008年03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2008-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01年至2002年7月已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从2002年8月至2007年7月享受新疆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应纳税额的45%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实际税率为14.85%。
日前,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下发的新地税函[2008]52号《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按照该文件的精神,公司在2007年8月至2007年底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按15%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
公司于2008年1月9日披露的2007年度业绩快报已经按照15%的所得税率核算有关数据。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