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在敏感期出售
所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2月10日至12月14日期间,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出售本公司股份6,286,086股;其中2007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11日期间出售756,593股, 2007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期间共出售5,529,493股(详见本公司2007年12月12日及12月14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的公告》)。2007年12月21日,公司发布了《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情形下不得出售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公司进行业绩预告前十日内;”的相关规定。
富龙集团已就上述行为进行了详细自查和认真整改,本公司将积极组织和督促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产管理工作人员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认真仔细学习《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规规章,全面掌握上市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形。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富龙热电 公告编号:2008-03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9月7日,公司与大唐集团签署了《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组建新的热电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投资建设赤峰市采暖供热热电联产工程,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07年9月11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赤峰大地基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热电公司的公告》)。现将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08年2月27日,赤峰大唐富龙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成立,注册名称:赤峰大唐富龙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零壹佰玖拾陆万元整;注册地址: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居委会西站街4号;经营范围: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
特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