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32号文件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08年2月2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总股本180,000,000股),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08年3月5日结束。现将本次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54,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6,614,958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7,385,042股。
经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统计,并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原“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网下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项 目 | 有效认购股份(股) | 有效认购资金总额(元) | 占可配售股份总数比例(%) |
有限售条件股东认购 | 26,614,958 | 155,431,354.72 | 49.29 |
无限售条件股东认购 | 26,237,714 | 153,228,249.76 | 48.59 |
合计 | 52,852,672 | 308,659,604.48 | 97.88 |
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公司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54,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6,614,958股,无限售条件股股东可配售27,385,042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本次公司原股东按照每股5.84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向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08年2月27日)收市,公司有限售条件股股东持股总数为88,716,528股,可配售总数为26,614,958股。截至本次配股认购缴款结束日(2008年3月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26,614,958股,占其可配售数量的100%,认购金额为155,431,354.72元。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履行了承诺,以现金全额认配其可配股份。参与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股东名称、认购的股份数量及认购款金额明细如下:
编号 | 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 实际配售数量(股) | 占可配股份总数比例(%) | 认购金额 (元) |
1 | 新疆艾比湖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 | 26,614,958 | 49.29 | 155,431,354.72 |
2、向无限售条件股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08年2月27日)收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股东持股总数为91,283,472股,可配售总数为27,385,042股。截至本次配股认购缴款结束日(2008年3月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26,237,714股,占其可配售数量的95.81%,认购金额为153,228,249.76元。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公司网上、网下认购配股数量合计为52,852,672股,占可配售数量54,000,000股的97.88%,超过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限制。本次配股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登,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全体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08年3月7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本次发行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07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和《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配股发行公告》,投资者也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武宪章
注册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董事会秘书:王国军
电话:0909-2268189
传真:0909-2268162
2、保荐人(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王大庆
保荐代表人:孟刚、亓华峰
项目主办人:廖晓靖
项目组成员:程正茂、鲁元金、杨航
电话:021-61376555
传真:021-61376550
特此公告。
发行人: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