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27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08年3月6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工商银行乌鲁木齐新民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续贷4000万元(借新还旧),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关于公司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黄河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续贷4000万元(借新还旧),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资产抵押。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3、关于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
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1800万元贷款续贷(借新还旧)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545 证券简称:新疆城建 编号:临2008-014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18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38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之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1,876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986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于乌市黑龙江路23号,注册资本14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海华,主要经营范围:城市制水、供水等。该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2,601.46万元,负债总额56,510.21万元,资产负债率29.34%,本公司与其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鉴于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累计3,8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为维护两公司间长期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8年3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876万元,逾期担保9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为原控股子公司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两笔担保已分别于2007年11月8日和11月14日到期,金额分别为500万元和486万元。市政公司目前正在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乌鲁木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