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3月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08年3月7日在公司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6人,独立董事宁金成先生、李春彦先生、叶永茂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05)。
鉴于本公司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分别持有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15万股的股份(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0.45%)、10万股的股份(占该公司股本总额的0.30%),在表决本项议案时上述两位董事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临2008-00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05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为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次为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数量为3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3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14854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近日,本公司接到下属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氯碱发展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通知,现将氯碱发展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宜(共两笔)公告如下:
一、为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氯碱股份公司”) 提供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氯碱发展公司于2007年12月31日与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签署担保协议,为氯碱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氯碱股份公司在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申请的一年期(2007年12月31日——2008年12月6日)流动资金贷款2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鉴于氯碱股份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故本次担保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工农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吕清海
主营业务:氢氧化钠、盐酸、氢、氯、次氯酸钠等的生产和销售
成立日期:2001年4月30日
与氯碱发展公司的关系:氯碱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1178万元,氯碱发展公司占57.61%的股份,自然人占42.39%的股份,故氯碱股份公司为氯碱发展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氯碱股份公司资产总额44795万元、负债总额35893万元、净资产8902万元、净利润1037万元; 截止2007年9月30日氯碱股份公司资产总额48159 万元、负债总额37268万元、净资产10891万元、净利润3059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
4、董事会意见
氯碱股份公司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氯碱股份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为支持氯碱发展公司及氯碱股份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本公司氯碱产业,同意氯碱发展公司为氯碱股份公司提供担保。
二、为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盐业公司”) 提供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氯碱发展公司于2008年1月24日与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签署担保协议,为氯碱发展公司下属公司盐业公司在平顶山市城市信用社申请的一年期(2008年1月24日——2009年1月23日)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本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分别持有盐业公司15万股的股份(占盐业公司股本总额的0.45%)、10万股的股份(占盐业公司股本总额的0.30%),在表决本次担保事宜时进行了回避。鉴于本公司部分董事(张兆锋先生、姚晟先生)、部分监事(孙思邈女士、孙捷先生分别持有盐业公司2万股的股份(占盐业公司股本总额的0.06%)、10万股的股份(占盐业公司股本总额的0.30%))、部分高管人员(财务负责人苗宵檀女士持有盐业公司5万股的股份(占盐业公司股本总额的0.15%))持有盐业公司股份, 本次担保属于关联交易,故本次担保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田庄乡宋庄村
法定代表人:吕清海
主营业务:盐矿的科学研究与推广
成立日期:2007年4月11日
与氯碱发展公司的关系:盐业公司注册资本为3344.95万元,氯碱发展公司占39%的股份,氯碱股份公司占12%的股份,自然人占49%的股份,故盐业公司为氯碱发展公司下属子公司。
截止2007年9月30日盐业公司资产总额10464万元、负债总额6958万元、净资产3506万元、净利润156万元。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4、董事会意见
盐业公司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故本公司董事会认为,盐业公司偿还债务能力强,贷款逾期可能性较小,为支持氯碱发展公司及盐业公司的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本公司氯碱产业,同意氯碱发展公司为盐业公司提供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两笔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14854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273470万元的5.43%),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273470万元的1.10%),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
证券代码:600810 股票简称:神马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8-006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公司六届十五次董事会研究决定,现将公司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08年3月25日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公司南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题:
一、审议关于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河南神马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截止2008年3月18日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附后)。
(六)登记办法: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和股票交易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七)登记时间:2008年3月20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6:00
地点:公司东大门(平顶山军分区对面)
联系人:范维 陈立伟
联系电话:0375—3921231
传真:0375—3921500
邮编:467000
(八)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股东帐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