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8年2月25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08年3月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参加议案表决的董事应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出席会议的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取记名投票通讯表决方式,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当阳峡光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峡光特玻”)600t/d自洁净玻璃基片生产线的技术经济优势,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扩大公司对峡光特玻的控股比例,董事会同意受让广州利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利晶”)持有的峡光特玻0.60%的股权、同意受让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亿钧”, 峡光特玻原股东荆州市亿钧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荆州市亿钧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后被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持有的峡光特玻0.15%的股权。
经友好协商,本次受让价格以2006年4月26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峡光特玻增资方案确定的广州利晶及荆州亿钧的增资为依据,由公司以544万元人民币受让广州利晶所持有的峡光特玻0.60%股权、以136万元人民币受让荆州亿钧持有的峡光特玻0.15%的股权。
上述受让之股权没有附带或者涉及任何债务,无设定担保、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该项资产的诉讼、仲裁或司法、行政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本次受让该等股权,将增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力度,增加本公司对峡光特玻的权益。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峡光特玻注册资本仍为2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其98.75%的股份,广州利晶持有其1.00%的股份,荆州亿钧持有其0.25%的股份。
二、审议通过了《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7日